新約信徒每位都該是祭司,而祭司每天的事奉最主要的就是燒香、點燈。由出埃及記三十章七、八節的經文來看,似乎對祭司(亞倫)而言是以燒香為主。燒香豫表『禱告』,也是人和神彼此接觸和交通。更深一點說,是人呼吸神、得著神並給神得著;使人與神合作同工,讓神藉人發表祂自己和祂的心意,成功祂的旨意。
『祈求』是禱告的一種或一部分。禱告是一般的,祈求是專一的(弗六17註1),指有目標或負擔而專一地為此向神祈求,懇求祂應允、成全。按一般原則,應是『先禱告,後祈求』,亦即先在主面前尋求,摸著主的心意並得著負擔後,再向主祈求。因此聖經常用『禱告祈求』(可十一24、西一9、弗六17),少用『祈求禱告』(提前五5)。
我們若查考聖經,禱告和祈求的起頭可以溯源到創世記的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他的禱告與祈求都與生命相關。先是為亞比米勒和他的人存活禱告(創二十7),後是為妻子撒拉生育祈求(二五21)。再看新約,『禱告』首次出現在馬太福音,主告訴我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太五44)『祈求』則是主說:『要祈求莊稼的主,催趕工人收割祂的莊稼。』(九38)僅就此四處經文,便可看出禱告與祈求必需含有四個要素:信、生命(生育)、愛和工作(收割莊稼)。
先談禱告的兩個要素-信和愛,這二者構成禱告的動機。
亞伯拉罕是第一位信耶和華的(創十五6),禱告由他開始,而且是神告訴亞比米勒請亞伯拉罕代禱的。所以禱告必定是由信神的人行之,否則神直接要亞比米勤禱告即可,因為沒有信的人,禱告也是徒然。主也用信鼓勵我們,『凡你們禱告祈求的,無論是甚麼,只要信已經得著了,就必得著。』(可十一24)禱告既建立在信上,而祂是主,禱告就不該由人起頭。我們雖可以禱告,卻不該定規禱告些什麼。凡會禱告、愛禱告的聖徒都知道,禱告是由我們先到主面前尋求祂的心意,聽祂的話,然後再向祂回應。我們不該在主尚未說話之前,自己就先講了許多,求了許多,一講完就結束,就離開。就如『摩西進會幕要與耶和華說話的時候,聽見從見證櫃的遮罪蓋以上、二基路伯中間,有向他說話的聲音,他就向耶和華說話。』(民七8,9)並且有信心才能『常常禱告,不灰心』(路十八1)。求主給我們恩典,保守我們能實行憑信心禱告的生活,因為主說:『人子來的時候,在地上找得到(如此的)信心麼?』(路十八8)
禱告的另一個內在元素便是『愛』,不論『弟兄相愛』(phileo)或『神聖的愛』(agapao)都需要。愛主、愛人是禱告的根基。愛主使我們喜歡到祂面前禱告,知悉主的心意和旨意,也樂意把主的意思變成自己的禱告和祈求。愛人能堅定持續地為人到主面前禱告,在愛裏連仇敵都可以為他禱告(太五44)。缺少愛就不喜歡禱告;能持續不斷地禱告祈求,必定是愛神又愛人的人。我們要追求愛,更要切慕屬靈,在切慕申言(林前十四1上)外,也該操練建立禱告的生活-每天定時禱告,並與聖徒來在一起一同禱告。
再談祈求的另兩個要素-生命和工作,這二者構成祈求的目的。
祈求無論為著什麼原因,最終都是得著『生命』。『基督是我們的生命』(西三4上)和『主(基督)就是那靈』(林後三6上),啟示生命即基督,也是那靈-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因為『天上的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麼?』(路十13下)和『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加三14下)。所以認真操練禱告,特別是祈求,能使人(包括禱告者和被禱告者)都得著生命和生命的長大。這是最快、最有效的路。
最末的一個要素是藉祈求有分於主的工作或經綸。馬太九章三十五至三十八節,主對群眾動了慈心,就對門徒說:『莊稼固多,工人卻少;所以要祈求莊稼的主,催趕工人收割祂的莊稼。』由此看出,神在祂的經綸裏,有一個計畫要完成,需要祂的子民為此祈求。祂藉答應他們的祈求,成就祂自己的計畫。『你們在我的名裏,無論向父求甚麼,祂就賜給你們。』(約十五16下)這就是地上的基督禱告天上的基督的原則;也正是以利亞『懇切禱告』(雅五17)所豫表的。因為『懇切禱告』原文直譯『在禱告裏禱告』。這指明有從主來的禱告賜給了以利亞,他就在這禱告裏禱告。他不是憑自己的感覺、思想、意願、情緒,或任何來自環境和情況的刺激,為著達到自己的目的而禱告。他乃是在主所賜給他的禱告裏,為了成就主的旨意而禱告。
真巴望我們天天在信和愛裏禱告並祈求,這樣的操練不僅能使我們生命長大,也能有分於主的工作。阿們!
(董傳義)
轉載自新竹市召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