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現一則少見的正面新聞,看完一片暖意。
新聞內容的梗概大約是這樣的,有一個高中老師深深感受到校園霸凌的可怕,然而她不是檢討別人,檢討這一代,反而想起自己小時候也欺負過一位女同學;還不單單是她自己霸凌而已,居然是全班集體霸凌。霸凌的理由倒也沒甚麼特別的,僅僅只是外貌不漂亮家境又不好,所以就取了ET的綽號取笑人,還踢掉她書包,拉走椅子害她跌倒甚麼的。
唉,很幼稚吧?
女老師為當年的行為愧疚不已,於是找回了班上45名同學,召開33年來第一次同學會,輪流向那位苦主當面道歉。其中一個男生還理了大光頭,簡直是誠意破表。當年被欺負的女生也很有風度,不但來了,還逐一擁抱老同學們,她說她明白大家年紀小不懂事,早已原諒放下了,這一席話讓在場的每個人感動飆淚,恩怨通通都解開了!
人,其實是有良心的,只是要不要讓良心動起來,要不要聽取良心的建議而已。每個人都不是完人,不是聖人,從小到大我們不知道對不起多少人,這些都是道德上的重擔,壓在良心上讓我們跑不快。如果有人能解決33年或66年甚至99年的良心債,那是多麼開心的一件事呢!
聖經也是這麼記載的。你看路加福音十九章,當不義的稅吏長撒該決定跟隨耶穌後,他在大庭廣眾下站著,對耶穌說:「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撒該這樣幾乎是散盡家財了,然而這不是耶穌或聖經教訓他要這麼做,而是他被主感動了,良心活過來了,於是就自發性的對付自己過去的不是。
這是很好的範例,一個人在信主之前如果有甚麼地方勒索人,欺詐人,偷了人,對不起人,或者用其他不正當的手續虧欠了人,不管是財物還是感情,或者霸凌甚麼的,只要主在我們裡面作工,信主後就要去好好的對付。光是不再重蹈覆轍是不夠的,以往發生的事情還是要了結,不然你和人之間總有個疙瘩沒有過去。你不要說我已經到神面前認錯了,那個神是赦免你了,但被得罪的人可還不知道,所以我們還得到人面前去對付,這一個案子才算徹底了結,你說對嗎?
禱告看看,如果還沒有信主的人都能為33年前的錯誤悔改,何況是靈裡被神點活的信徒,豈不更該傾聽我們的良心說話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