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看見,一個有建造觀念的人,和一個沒有建造觀念的人,作同一件事,結果會大不相同。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傳福音多救一個靈魂,多得一塊建造的石頭,豈不就是建造麼?講道造就人,使原來冷淡的信徒熱心起來,原來靈性有病的人得恢復,成爲有用的材料,那不也是建造麼?雖然我們沒有標榜建造,事實上我們所作的就是建造。』然而,我要指出,若是在我們觀念中沒有建造,無論我們是否標榜建造,我們所作的一切都不會向着建造。我們若是一個有建造異象的人,這個異象的大光會一直隨着我們;我們走到那裏,光就照到那裏,支配我們的生活行動和一切的工作,結果這就能帶進神的建造。
我們千萬不要以爲這個建造的觀念是小可的事。凡沒有建造觀念的人,他可能熱心傳福音,奉獻爲主活着,也學習過屬靈的生活,卻從未被建造。所以,這樣的人並不感覺建造的重要,也不以建造爲重。這樣怎麼會產生神要的建造?我們知道,一個人有甚麼經歷,自然就以甚麼爲重。一個得救的人,就以得救爲重。一個奉獻爲主活着的人,就以奉獻爲主活着爲重。一個學了屬靈功課,活在靈裏的人,就以屬靈爲重。同樣,一個真實被建造的人,必然會以被建造爲重。我們今天必須要有建造的觀念,也要真實的被建造;這樣,我們作任何一個工作,就不會僅僅是帶人得救,帶人愛主,爲主活着,或僅僅帶人學習屬靈,幫助人活在神面前。
這就像蓋造房子時,有許多作工的人,有挑土的,有扛抬木頭的,有鋸木材的。雖然他們各有不同的工作,但是他們各人裏頭的觀念卻是相同的,他們知道他們的工作都是爲着蓋造房子。在他們的觀念裏,不是把木料鋸好就可以,也不是把土挑完就成了,乃是要把房子造好。請想想看,在我們的事奉裏,有沒有建造的觀念?我們的事奉有沒有受建造的觀念支配?這實在是一件嚴肅的事。
我們的事奉若受建造的觀念支配,我們屬靈的經歷和事奉必定不同。所以,一個人若真看見建造的需要,就很容易接受十字架的破碎,很容易倒下來。比方,有兩位負責弟兄在召會中一直不大和諧,有人去幫助他們,勸他們要學功課,要包容,甚至要學習接受破碎,了結自己。這的確有幫助。然而,這兩位弟兄若看見神建造的異象,看見自己是一個頂撞神計畫、破壞神計畫的人,他們定規都要倒下來。不必講破碎,就破碎了;不必講十字架的了結,就了結了;不必講包容,就包容了。當他們看見神今天所要作的是建造,而他們卻滿了意見,滿了自己的看法,並且與別人合不來,一直破壞神的建造,他們就自然倒下來了。
因此我們不是要爭一個說法,堅持一個論點,而是要知道一個厲害的講究,看見一個緊要的異象。建造的異象必須像大光一直照着我們,也像釘子一樣把我們釘在那裏,以致我們無論作甚麼,都沒有辦法不以建造爲目標。我們無論在召會中有甚麼服事,負甚麼責任,卽便是在聚會中講幾句話,或者探望弟兄姊妹,所作的盡管可以不同,但目標卻是一個,那就是完全是爲着神的建造。
摘自李常受弟兄《建造召會的異象,豫表與實行》,台灣福音書房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