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為什麼尊敬誠實的人?因為這樣的人難得。真相也許並不刺激,也不夠吸引人,但真實卻是無可取代的。
有時候,人會覺得為了一個良善的用意,謊言是可以編造的,是可以傳播的,好像目的若是能夠達到,過程及手段就無須計較。比如為了安撫一個哭鬧的小孩,騙他說待會帶他出國去玩,或者為了打倒一個不公不義的職場主管,羅織許許多多真假相半的罪狀讓他下臺。但聖經不支持這種想法,在以弗所書5章提到:「光的果子是在於一切的善、義和真實」,善、義和真實是不能分開的。光的果子,在性質上必須是善的,手續上必須是義的,彰顯上必須是真實的。斷斷沒有一件事用意良善,究其表現卻是虛假的;如果有這樣的事,那麼在神眼中,這種自以為的良善也是一種罪惡,不是真正的良善。
人說話可以靈巧如蛇,但心要像鴿子單純,絕不該說謊。若沒有真實,那我們就在黑暗中,不管有甚麼理由都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光,才能勝過黑暗,黑暗不能勝過另一個黑暗。
在約翰福音4章,撒瑪利亞婦人被主耶穌委婉點出犯了姦淫的罪惡時,她立刻轉移話題說:「先生,我看出你是申言者。我們的祖宗在這山上敬拜,你們倒說,敬拜的地方必須在耶路撒冷。」這個婦人是假冒為善的,碰到了她道德上的禁區,她立刻跟人家談起敬拜神的細節,好像她其實是一個很敬虔的良家婦女。但主耶穌為她指出一條正路:「婦人,你當信我......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敬拜父的,要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祂,因為父尋找這樣敬拜祂的人。」在萬事萬物都向祂赤露敞開的神面前,表面的良善是沒有用處的,偽造的正義是不值錢的,神願意我們被基督的大光照耀,是真實無偽的,只有出自真實的祂才接納。
不好說的,你就別說,要說就說真話。真相也許令你難受甚至難堪,但真實的光卻是無可取代的。我們的人生不能總是編造謊言給自己聆聽,因為光,總是出現在黑暗不能再隱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