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於香港,出生時大腦損傷,四歲才學會步行。我的父母是異地婚姻,所以我與父親同住,母親不在身旁,但爸爸又因工作關係常常不能夠照顧我,所以決定雇用一位保母來照顧我直到成人。
在我剛剛學會步行時,還是常常會跌倒,保母和爸爸決定每天帶我到公園走上二十幾級的樓梯,藉此來訓練我的身體,並會經常到泳池游泳讓我能夠改善四肢協調。到了六、七歲時我的父母因感情的問題而決定離婚,於是我仍然與父親同住。
在成長的過程,我漸漸感到自己的身體和家庭與眾人不同,從而感到了強烈的自卑感,同時欠缺了安全感,凡事害怕被人拒絕,因為在生活中,有很多的事情也需要別人的協助才能夠完成,就如夾飯菜、取餐具、總之涉及雙手就會有一定的困難!記得在小學的階段,有幾次因被同學們恥笑而感到不愉快,看似沒有事,但是已經在心處打上了深深地烙印,就像一顆種子落在泥土後漸漸發芽。
到了青春期的時候,我的性格越來越趨向了自卑,因為我意識到自己與別人的確有所不同,經常會思考將來和人生的意義、為什麼我會傷殘呢等問題。同時,我因害怕被人拒絕和欠缺自信心,所以變得很被動,在課堂上遇到不明白的情況,也不敢發問。
不經不覺我十六歲了,那一年,一位老師邀請我參與暑期聖經班,透過聖經學習認識神,從中認識到自己是真正的罪人,正如羅馬書3章23節說的,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不過主耶穌已經為了我們死而付了代價,約翰福音3章15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自從我認識主耶穌後,神藉著聖經的話語、教會中的導師和屬靈前輩不斷地陶造我的生命。過去我經常十分害怕別人怎樣看自己,欠缺了一份自信,現在神改變了我,給予我力量,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主耶穌也改變了我對生活的態度,以積極正面的心態來面對困難和障礙。過往我害怕面對人群講話,但是今天有勇氣站起在別人面前演講,而且參與一些演講組織,籍此訓練自己的說話好成為別人的祝福。雖然我說話仍然有口吃,但是神給予我信心,有勇氣與人分享個人的經歷。
雖然今天有時仍會感到不安和焦慮,但是每當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我就禱告呼求主耶穌,幫助我一起面對!(李萬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