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的冬天,是美國經濟最蕭條的日子。
有一天,紐約窮人居住區的一個法庭上正在審理一個案子,被告席上站著一個衣衫破舊、滿面羞愧的老太太,看起來年近六旬,她因偷盜麵包店裡的麵包被老闆告上了法庭。
法官審問道:「被告,你確實偷了xx麵包店裡的麵包嗎?」
老太太低著頭囁嚅地回答:「是的,法官大人,我確實偷了。」
法官又問:「你為什麼去偷麵包?難道是因為饑餓嗎?」。
老太太抬起頭,兩眼看著法官,說道:「是的,我雖然饑餓,但是我三個失去父母的孫子已經幾天沒吃東西了。」
接著又激動地說:「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餓死。他們只是小孩子呀!」
老太太的話剛說完,旁聽席上響起嘰嘰喳喳的低聲議論。法官敲了一下木槌,嚴肅地說道:「肅靜!下面宣佈判決。」
法官面向老太太:「按法律你有兩種選擇,即處以十美元罰金或是十天拘役。」
老太太為難地說:「我若有十美元就不會去偷麵包。我願意拘役十天,但我那三個孫子誰能照顧呢?」。
這時候,旁聽席上站起一位男人,面對老太太鞠了一躬說:「請你接受十美元的判決吧!」說畢,他轉身面向旁聽席上的其他人,掏出十美元,摘下帽子放進去。
又接著說:「我是紐約市市長,請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罰金,這是為我們的冷漠付費,以處罰我們生活在一個要老祖母去偷麵包來餵養孫子的城市。」
法庭上所有的人都驚呆了!片刻,所有旁聽者都起立,每個人都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長的帽子裡,連法官也不例外。
按法律,老婦人偷竊麵包被罰款,與外人何干?人和人之間並非孤立無關,人來到這世間,作為社會的一份子,是訂有契約的:為我們的冷漠付費。物質利益的來往,有法律的契約;行為生活的交往,有精神的契約。懂得珍惜這種契約的人是高貴的。懂得為冷漠付費的人是明智的。
當今的社會太冷漠!總有一天人們將會為自己的自私付出代價啊!
(文摘自<<學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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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就漸漸冷淡了。」 太二十四12
我們以為貧窮就是饑餓、衣不蔽體和沒有房屋;然而最大的貧窮卻是不被需要、沒有愛和不被關心。末後的時代,物質的豐富,無法掩蓋精神的貧窮;光鮮的外表,無法隱藏心靈的虛空;社會的進步,無法修飾愛心的冷漠。— 德蕾莎(Mater Teresia,1910-1997)
聖經有一個故事:
那人想要稱義自己,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
耶穌接著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中間,他們剝去他的衣服,把他打個半死,就撇下他走了。
適巧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對面過去了。
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也照樣從對面過去了。
但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他那裡,看見,就動了慈心,上前把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
你想這三個人,那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之人的鄰舍?他說,是那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罷。(路十30-37)
在這個冷漠的世代裡,你也動了慈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