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膚色較黑,去年的一次聚會場合中,被一位弟兄誤以為是從事室外工作的運動員或勞工。
也許是神的安排,他來到我當時服務的醫院做胃鏡檢查,剛好我是他的檢查醫師。結束檢查後,他稱讚我的技術和詳細的病情解釋;他也告訴我:「你真是深藏不露,我開始見到你的時候,真的不覺得你像醫師。」我當時還滿不好意思的,因為我已經習慣了被人貼上「又黑又乾」的標籤,但這樣的評語,也激勵我在求學、工作和追求屬靈生活上,總是竭力向前,不敢稍有怠慢。
「以貌取人」是社會的常態。雅各書寫到,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給律法定為犯法的。這裡的犯罪,不是殺人放火或作姦犯科,而是達不到神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祂的「實際」。我們常把表面的情形當作「實際」,所以若非經過內在的重生變化,我們常常是表面、膚淺且墮落的,因為我們深受宗教、文化、與傳統的影響,使我們成了趨吉避凶、只求外在環境平安的人,框住了我們的誠實、信任、勇氣、關懷、無條件的愛與助人。
不要再留戀、紮根於舊思維,透過穩定的聚會,聯於肢體,才能得到基督這真正源頭的供應。當我們有健康強壯的根,我們可以超越一切的境遇,用最美好的事物,就是擁有神所命定的實際,過一個讓神的能力,自由釋放並暢通無阻的人生。(吳明駿)
「惟在愛裡持守著真實,我們就得以在一切事上長到祂,就是元首基督裡面。」~以弗所書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