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原是神的傑作,在基督耶穌裡,為著神早先豫備好,要我們行在其中的善良事工創造的。(以弗所書二10)
信息選讀:以弗所二章十節說,『我們原是神的傑作。』這說出神不是要我們為祂作甚麼,乃是祂要在我們身上作工。在我們得著祂的救贖和生命之後,祂就要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作生命的工作,好叫祂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成熟,使我們滿有祂的形像。然而,祂要這樣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作工,必須得著我們的同意;這個同意就是奉獻。我們將自己奉獻給祂,就是同意祂,讓祂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隨意作工。
一個木匠要作工在木料上,或是任何匠人要作工在任何一種材料上,都不需要經過材料的同意,因為那些材料都是無生命之物,沒有意識和主張。然而,神要作工在我們身上就不同了,祂必須得著我們的同意;否則,祂就毫無辦法在我們身上作工。因著我們是最高的生物,有意識、主張、愛好和選擇,我們若不愛好,不選擇,不同意,不讓神作工,神就無法在我們身上作甚麼。因著我們有豐富的情感和堅強的意志,若是我們的情感不喜歡神在我們裏面作工,我們的意志不贊成神在我們身上作工,神對我們就毫無辦法。我們得救後,神在我們裏面作任何工作,都必須得到我們的同意。我們如果同意,就必定將自己完全交給祂,讓祂在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自由作工。這就是奉獻。
我們得救後,神常用愛吸引或激勵我們。神這樣作的用意是叫我們愛祂,而把自己奉獻給祂,好讓祂在我們身上作祂所要作的。沒有一個不受神愛的吸引或激勵的人,能愛神並將自己奉獻給神。也沒有一個受神的愛吸引或激勵的人,能不愛神,不將自己奉獻給神。每一個受神的愛吸引或激勵的人,定規愛神。每一個被神的愛摸著,被神的愛抓住的人,也定規將自己奉獻給神。我們一將自己奉獻給神,神在我們身上就得到機會,作祂所要作的。
我們將自己奉獻給主,就是讓主在我們身上作工。主的生命在我們裏面,正在等候我們給祂機會。只要我們願意將自己交給主,同意祂在我們裏面作祂所要作的,祂的生命立刻就在我們裏面運行,使我們覺得必須脫離這件事,或除去那件東西;凡是與主不合的,不討主喜悅的,主都會使我們有感覺。如果我們肯順服,主就要從我們裏面,用祂生命的大能,把我們身上一切不合式的事物,一件件的都除去。這不是人在外面用道理教導出來的,乃是基督在我們裏面用祂生命的大能運行出來的。這生命是公義、聖別、光明、屬神的。祂只要得著機會,就要從我們裏面把一切不義、不聖、黑暗、神之外的東西,一件件的都除掉。祂是從我們裏面一步步的往外,從中心到圓周;到末了,使我們裏外一切屬黑暗的都被光明消殺,一切屬死亡的都被生命吞滅,一切屬人的也都消失在神裏面。結果我們就變化成為主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神計畫裏的救贖》)
你可以這樣禱告:親愛的主耶穌,謝謝你在我得救以後,常常用你的愛吸引、激勵我,使我也能愛你,並將自己奉獻給你。主阿,你樂意在我身上作工,但你需要我的同意,所以我願意把自己給你,同意你在我身上的工作,除去我一切不義、不聖、黑暗、神之外的東西。主耶穌,願你在我身上一直有機會,把我作成討你喜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