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約翰福音一12)
信息選讀:有一處聖經,可能是我們常聽到的,就是約翰三章十六節:『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這處聖經中有兩個重點,是我要特別題出來說的。
這裏不是說神愛罪人,乃是說神愛世人。世人的『人』,有其一定的水平,但是罪人就低於那個水平。我並不是說神不愛罪人,乃是說神有一個目的,就是要把永遠的生命賜給那個水平的人。一個罪人,他因著低於人的水平,所以神要把永生賜給他之前,還必須叫他的罪得赦免,得解決,叫他不再是個罪人。所以需要基督為他的罪受死,付出贖價,叫他不再是個罪人。
但是單單接受罪得赦免,不過是恢復了亞當未犯罪時的光景,他仍舊是一個人。神還要把祂的獨生子賜給人,叫人得著永遠的生命,這纔是神救恩的最高點。神不僅要恢復我們在亞當裏所失去的,更是要我們得著亞當所未得著的。亞當並沒有喫生命樹的果子,即使他未犯罪,他仍舊不過是個人,和神的生命無分無關。我們在基督裏所得的,就比他多得多了。我們除了有人的生命以外,還加上了一個新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就是神的兒子,也就是永遠的生命。
人的生命是短暫的,不能活在永世裏。惟有在神兒子裏的生命,纔能活在永世裏。若是把我這個生命放在永世裏,一下子就了了,不能活!好像你不能把魚放在空中,把鳥放在水中,放進去就不能活。人的生命只能暫時活在地上,不能在永世裏活。只有永世的生命,纔能在永世裏活。
約翰三章十六節,也要和一章十二節合起來讀。三章十六節是說,神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一章十二節就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所以怎樣得到這個生命呢?非常簡單,神賜給,人接受,就是這麼容易。接受神的賜給,不懷疑、不猶豫,越簡單越好。
司布真先生是美國的一位名佈道家,有一次對一些學生講到如何禱告。有個學生問他,禱告以後,如何能得著神的答應?他就從袋中拿出他的金錶來,放在桌子上,並且對學生們說,誰願意要這個錶,可以來拿去。
那些學生立刻就議論紛紛。有的想,這樣好的錶要送人,真的?假的?有的想,我要是去拿,他把錶向上一提,我搆不到,豈不丟臉?也有人想,我去拿,他又不給了,真沒有意思!等了一會,有一個小女孩,走到司布真跟前說,我要!司布真立刻把錶放在她手中,真的給了她,並且囑咐她說,不要掉在地上,免得跌壞了。當其他的學生,正在懊悔不迭的時候,司布真說,我說送給人就是送給人,你們為甚麼不信呢?神給我們的,比錶貴重得多了,乃是把祂的兒子賜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神要賜給,我們為甚麼不信呢?為甚麼不接受呢?
簡單的相信、接受,就得著永遠的生命。(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正常的基督徒信仰》)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感謝你,神將你賜給人,叫一切信入你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且要成為神的兒女。主阿,叫我不懷疑聖經的話。聖經說只要接受就行,所以我要簡單的相信並接受你作我的救主,好得著永遠的生命。主耶穌,我相信你,我現在就來接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