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九10-13
10耶穌在屋裡坐席,看哪,有好些稅吏和罪人來,與耶穌和祂的門徒一同坐席。 11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老師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喫飯? 12耶穌聽見,就說,強健的人用不著1醫生,2有病的人纔用得著。 13你們去1研究,“我要的是2憐憫,不是祭祀,”是甚麼意思;我來本不是召3義人,乃是召罪人。
12節 註1: 屬天國度的王,在祂盡職為著國度呼召人跟從祂的事上,是作醫生,不是作審判官。審判官的審判是按著公義,醫生的醫治是按著憐憫和恩典。那些被祂作成屬天國度子民的人,乃是患痲瘋、(八2~4、)癱瘓、(八5~13,九2~8、)發燒、(八14~15、)鬼附、(八16,28~32、)患各樣疾病的、(八 16、)以及受人藐視的稅吏並罪人。(9~11。)若是祂作審判官,臨到這些可憐的人,他們就都會被定罪、被棄絕,沒有一個彀資格、被選上並蒙呼召,成為屬天國度的子民。然而祂來盡職是作醫生,醫治、恢復、點活並拯救他們,使他們能重新構成祂屬天的新公民,給祂用以在這敗壞的地上,建立祂屬天的國。
12節 註2: 主這裡的話,含示自義的法利賽人,不領會他們需要主作醫生。他們認為自己很強健,因此被自義蒙蔽,不曉得自己是有病的。
13節 註1: 自義的法利賽人,自以為知道一切關於神的事。為著使他們謙卑,主告訴他們要多研究。
13節 註2: 憐憫乃是人從神所領受之恩典的一部分。(見來四16註2。)但自義的人寧願獻東西給神,卻不肯從神領受憐憫或恩典。這違反了神經綸的法則。神願意向可憐的罪人施憐憫,照樣,祂也要我們憑愛向人施憐憫。(彌六6~8,可十二33。)
13節 註3: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所有的義人,都和法利賽人一樣,是自以為義的。(路十八9。)君尊的救主來,不是召他們,乃是召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