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一12-14
12感謝父,叫你們1彀資格在2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3分; 13祂1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 14我們在愛子裡得蒙1救贖,就是2罪得赦免。
12節 註1: 父神用子神的救贖,藉靈神的聖別,使我們彀資格同得包羅萬有的基督,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化身,作眾聖徒的分。
12節 註2: 這裡的光,與下節的黑暗相對。當我們在撒但的權下,我們就是在黑暗裡。但現今我們是在神愛子的國裡,在光中享受祂。
12節 註3: 指業分,如以色列人分得迦南美地之分,作他們的產業。(書十四1。)新約信徒的基業,我們所分得的分,不是物質的土地,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祂是眾聖徒所分得的分,作了我們神聖的基業,給我們享受。
13節 註1: 為著基督作身體的頭,並為著我們信徒作祂身體的肢體,神需要拯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就是撒但的國,(太十二26下,)把我們遷入神愛子的國裡。這使我們彀資格分享那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分。
14節 註1: 前節的拯救是藉著敗壞撒但邪惡的能力,對付他在我們身上的權勢;本節的救贖是藉著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對付我們的罪。
14節 註2: 原文,複數。罪得赦免,是我們在基督裡所得的救贖。基督的死已經成功救贖,叫我們的罪得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