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四十二1-3
1看哪,我的1僕人,我所扶持,我所揀選,我魂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2靈放在祂身上,祂必將公理宣佈與外邦。 2祂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祂的聲音。 31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1將殘的火把,祂不吹滅;祂要憑真實將公理宣佈出去。
1節 註1: 本章啟示基督(太十二15~21)這位耶和華的僕人,(可十45,腓二5~11,)是神選民以色列的約,並外邦人的光。…基督的使命是要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雅各歸向耶和華,使以色列聚集到祂那裏;(四九5下,6上;)作以色列眾民的約;(6下,四九8下;)復興遍地;(四九8下;)作外邦人的光; (6下,四九6下;)憑真實將公理宣佈與外邦,使他們得救;(1,3下,四九6下;)開瞎子的眼,使他們能看見關於神永遠經綸的神聖屬靈事物;(7上,路四18下,徒二六18上;)領被囚的出牢獄,領住在黑暗中的出監牢,使他們從撒但黑暗的國得釋放,進入神愛子的國。(7,西一12~13。)
1節 註2: 耶和華的靈就是耶和華自己。因此,耶和華將祂的靈放在耶穌身上,(太三16,路四18上,約一33,)意思就是祂將自己給了耶穌,並且耶和華與祂的僕人耶穌乃是一。
3節 註1: 見太十二20註1。﹝太十二20註1:猶太人習慣用蘆葦作笛子。當蘆葦壓傷了,他們就折斷。他們也用麻燃油作火把。油用盡了,麻冒煙,他們就吹滅。主的百姓有些就像壓傷的蘆葦,不能吹出樂音;有些就像冒煙的火把,不能發出亮光。然而,主不折斷壓傷的蘆葦,也不吹滅冒煙的火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