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學一年級時,十九歲信主。當時,我是因為人情包袱而受浸。我的家是傳統信仰背景,當時我的心情非常消極,雖然我知道宇宙中必定有一位主宰,但卻不知道如何認識祂。那時,我也不太習慣教會的聚會方式,經常讓我感到不自在。因此,在受浸不久後,我便離開了教會生活。
有一天,在路上我碰到了一位在教會認識的阿姨,她問我:「怎麼那麼久沒來聚會了?」從那天開始,這位阿姨經常主動邀請我,讓我去她家與其他年齡相仿的大專生聚會。也正因如此,我重拾了教會生活。
我等於擁有了另一個家,肚子餓時,我可以隨時去她家吃飯;在生活、課業、家庭上遇到困難時,這位阿姨會藉著主的話語和她的經歷來引導我;甚至當我經歷人生第一次的失戀,情緒崩潰時,我可以去她家哭泣,她會陪我禱告,讓我得到安慰。那段時光,是我至今感覺最溫暖、最甜美的學生時光。
然而,很遺憾的是,這位阿姨大約在兩年前因癌症過世了,現在回想起來,仍然覺得難以置信。怎麼會有這麼特別的人出現在我的生命中?正是因為她,我看見了神的存在。神透過她,把祂的性情彰顯了出來——愛、光、聖潔、公義。這位姊妹的生命,正是神的性情在她身上的顯現。
她特別對青少年有負擔,這對我影響深遠。我也非常感恩,當時能從她身上真切地看見神的彰顯,這對我的生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也是今年我決定恢復教會生活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希望將來也能像她一樣,活出神的生命和性情,來餵養迷路的小羊。
每次我閉上眼睛,總是會想起她在我生命中所做的一切,還有她常對我說的一句經節:「要常常喜樂、不住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們的旨意。」這句話就像一個深深的烙印,永遠刻在我的心上,成為我永不忘記的痕跡。
今天,我紀念我的屬靈母親——葉思因姊妹。那天在三總的安寧病房,你告訴我要回來過教會生活,盡我的功用,現在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