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當全家族向祖宗牌位撚香磕頭時,我那信主的父親卻公開地說:『我的孩子是不給死人磕頭的!』
所以,從小我就知道我也是信主的,也知道如何向神禱告。我一直在教會學校讀書,直到十七歲去從軍。
後來到了臺灣,因為有人誣告,於是在三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我被保密局人員拘捕。
我思索著:『在這樣的處境裡,有誰能救我呢?除了神,真的沒有人能救得了我!誰是神啊?對!主耶穌就是神啊!』
神的靈在我裡面題醒我,要我禱告!
那時是活命要緊,所以我無時無刻不迫切禱告。
奇妙的是,我愈禱告愈有聖靈的膏油塗抹,裡面也愈清楚明亮!
後來,我從保密局押到軍法局的看守所。
我發現有個人身邊有本聖經,但他都不曾去讀,我就去向他借。
我小時候也看過聖經,但長大後也就不看了。
那時,我借到了這本聖經,真是如獲至寶,對主的話如飢似渴,也不去管看不懂的地方,就是一直去讀它;
我能從早上六點讀到晚上十點,一口氣把五十章的創世記看完。
另外我又看了一本『到底有沒有神』這本書,使得我對神再也無一點疑惑。
除了開始禱告讀經,聖靈也在我裡面作工,讓我看見自己從小時候起所犯的罪。
不管是對父母、對家人、對長官、對朋友…主光照到哪裡,我就認罪到哪裡。
騙人、說假話等惡事,我都一一地向神承認是我作的。有時痛哭流涕,有時懊悔悲傷。
如此連續三、四個月之久,當時經歷愈認罪就愈有平安,愈認罪就愈跟神和好。
某一日,一個年約三十幾歲的審判官,把我提到一間房間。
我一進去,他就劈頭問我:『你的長官叛變,有人說那份叛變的稿子是你寫的!』
我答:『那是他的行政參謀寫的,不是我寫的!』
他又說:『不!就是你寫的!』他一口咬定是我寫的。
我答了一句重話:『你就是把我槍斃了,我也不承認那是我寫的!真的不是我寫的!』
這句話激怒了他,他隨即呯地一聲站起來,臉色鐵青,面露凶光,
而我已經在心裡禱告:『主啊!他要打我!』
這時,我裡面出現了詩篇九一篇七節:『雖有千人仆倒在你旁邊,萬人仆倒在你右邊,這災卻不得臨近你!』
主在裡頭剛說完這句話,我就定睛看著他。
只見他的臉色不再那麼鐵青,甚至開始有了一點紅潤,然後他整個人就像洩了氣的皮球,慢慢地坐了下來。
從那之後,他就再也不談這個話題。
當日,我真真實實地經歷到主的大能,對主欽佩萬分!
我是在當年七月被押,在十二月會審,通常會審二個月後就有結果,若是死刑就不通知,而是直接提人去槍斃。
那時天天都有人被槍斃。
監房在二樓,刑場就在樓下,當看守兵拿槍來提人時,樓上的監房就忙著關窗,
因此只要聽到關窗的聲音,就知道又有人要被槍斃了!
隔年二月的一日下午,看守長親自帶著兩個兵,拿著槍來提人,竟走到了我的監門口,點了我的名字:『劉雲楷!』
其他監房以為又有人要被槍斃了,就紛紛起來關窗,一片關窗的聲音嚇得我渾身發顫!
一個兵拿手銬銬住我,另一個拿槍頂著我。
突然間,聖靈的話卻臨到我,我就大聲地喊了出來:『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至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
神的話一來,我又這麼一喊,心裡就有了把握,不再發抖,全人立刻進入平安!
後來才搞清楚,原來他們不是提我去槍斃,而是要把我押到別處去。
這次經歷讓我深深體會:哪裡有主的話,哪裡就有真正的平安和把握!
凡是被關監的人,哪有不想為自己辯解的?
我也是如此,因此想了好幾條辯解的理由。
但當我讀到路加福音二一章:『人要下手拿住你們,逼迫你們,把你們交給會堂,並且收在監裡...你們要心裡定意,不要事先豫備怎樣分訴。因為我必賜你們口才和智慧,是一切敵對你們的人所敵不住,駁不倒的。』(12~15)
當我讀到這裡,也就不再去想辯解的話了。
原本在十二月份的會審時,想不起任何一條當初預備要辯解的理由,結果因審不出所以然來,必須在六月重新再審。
而我依然信靠主的話,不作預備。
就在第二次會審時,聖靈在我裡面運行,我所預備的辯解理由,居然一條一條全想起來了。
當我把自己交託給主,不為自己預備時,聖靈就親自預備。經過這次會審,我也得了釋放!
我所經歷的環境都是出於主的愛,都是主手奇妙的安排,為要軟化我的硬心,讓我全心信祂、愛祂!
(劉雲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