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青少年福音特會裡,我無預先安排的對坐在身旁的國三弟兄說,『你上台去作作蒙恩見證吧!』我知道對一個國中生,如此臨時的找上台、面對五百人作見證,很可能會胡言亂語或語焉不詳一般,尤其是眼前這位從小五開始就服事的頭痛孩子,更可能會當眾讓我難堪,沒想到從他口中說出我從不知的背景:幫派裏的重要角色、在學校裡人人懼怕的老大。在此之前,我只知道他因父母離異,從小五就個性偏差,有過幾次蹺家數日的紀錄,不愛唸書、好打架、逞兇鬥勇,在課堂上不能安靜坐在位子上超過五分鐘。然而,那天的見證給我看見的,不是一位在校園裡叱吒風雲的惡霸,而是主在他生命裡的奇妙變化。尤其當他述說在學校裡,『每個人看到我都唯唯諾諾,點頭稱是』的情形,如何不能使他感到了不起,反而覺得迷失自我,以及每當來到基督徒家中的聚集,與弟兄姊妹一同唱詩、聆聽主的說話,那種實在、尋得真我的感覺,讓我非常的感動;這些年,主與教會在他身上的勞苦,一點也沒有徒然。
十二到十八歲的確是人生最尷尬的風暴期,生理與心理上的改變,加上親子關係、課業、網路、交友等各面的壓力,排山倒海的臨到。面對這些巨變,他們要如何得著抒解?又有誰願意對他們伸出真實之愛與關懷的手?藉著叛逆,他們發出內心之需要的吶喊,卻常常得到的是,眾人更多的要求、更嚴的約束、更難的期盼與更狠的責難。這樣的情形怎不叫他們迷失呢!然而,青少年期固然是人生迷失的風暴期,其他年齡層的人不也仍在風暴的迷失之中!多少人窮其一生迷失在他們所追尋的!七年半在青少年身上的服事,讓我從原本害怕、厭惡這個年齡層的孩子,到對他們有一種無法割分的愛與珍賞。我愛這個年齡層的孩子,是因為在教會生活這個方舟裡,我看見了一個個的少年人,找到了真實,尋得人生的意義;從原本如同猛獸般的可怕,變化成為像天使般的可愛。在他們身上,人生的價值顯得非凡、神聖、燦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