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對我父親的印象並不深刻。通常都是母親在管我們家三個小孩。他經常不在家,到處跑工地。從小只覺得爸爸在聯絡簿上簽名的字很漂亮,據說是小時候寫毛筆字練出來的。
對父親另外的印象來自他的巧手。爸爸很會修東西,甚麼東西壞掉他都可以修好,連摩托車他都會修。小時候很佩服,所以也學習著爸爸拆拆裝裝。有新玩具就想辦法拆掉,然後組裝回來。但常常不是少零件,就是多了一些零件。
漸漸長大以後,到外地讀書,開始過獨立的生活,也開始幫忙做研究賺一點錢。有次,父母到新竹看我,我用自己賺的錢請他們吃了牛排,那天看到父母臉上的喜悅,就知道他們對我這個從小叛逆的兒子放心了。
在外地讀書幾年後,母親要我常回家,因為家裡出了一點事情。回家後,看到的不是那位我所佩服的父親,而是經常一身酒味,回家倒頭就睡,甚至半夜不回家,不接電話的父親。我因為擔心出門找,卻在停車場看到一腳跨在車外,一身酒味,已經睡得不省人事的父親。這樣的日子持續許久,最後也導致家庭的破裂。我認為一切的錯誤都是我父親造成的。我只得承擔起家中的擔子,照顧母親和仍在讀高中的妹妹。在這個期間,與父親也發生多次衝突,我理直氣壯的對我父親破口大罵,完全不像一個作兒子對父親該有的態度。因為,我覺得我是對的,我是在保護這個家,而他卻是在破壞這個家。
工作幾年後,藉著一位姊妹傳福音,我信主了。每每在父親節時,我都不願意去聯絡久未聯絡的父親。一直到有一年,一樣是父親節,主在我裡面有一個很強的感覺,要我跟我父親認罪。我在那邊跟主說,我沒有做錯事,我做了我當時該做的。但是主卻不放我過去。所以我在主面前不斷的流淚禱告,我跟主說,這件事情在我身上是很難過去的。後來我只能跟主禱告,我說:『主啊,若這是你喜悅的,那我就去作。不過我實在沒有勇氣打這個電話,也沒有勇氣說出口。』在主愛的感覺中,我把電話放在桌上,我說,『主,我只打一次,我的勇氣只能撥一次電話。』於是,我就撥電話給我父親。他很快就接了電話。我只有簡單的說,『爸,對不起,我以前常常跟你吵架,請你原諒我。』我父親回答說:『沒關係,那些事都過去了。』簡短的對話後,我淚如雨下。我只能低頭敬拜主說,『主啊,謝謝你,讓我有這個機會跟能力,能夠跟我的父親認罪。』若不是主的愛,誰能向自己的至親認罪呢?
這就是我所經歷的神。祂不僅赦免了我們的罪,更能夠讓人有認罪的能力。在路加福音中,有一個女人被病弱的靈附著,已經十八年了,腰彎得一點都直不起來。我就如同那個女人,被這樣的罪壓在我身上,讓我直不起來。
一直到那天,當我跟父親認完罪,罪就如同重擔從我身上脫落了,全人都覺得輕鬆了。不僅恢復了與父親之間的關係,也恢復了與神之間的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