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潘建宇,來自廣東珠海,是家中的獨子。
出生的時候,媽媽說我頭上有兩個漩渦,脾氣將來會很壞。漸漸長大以後,我的脾氣果然很壞,性格也很倔強。做好的飯我要第一個吃,即便是家裡有客人,我也是如此,否則我就會大吵大鬧,把飯撒得到處都是。我看到別人的玩具,一定要爸爸媽媽買給我,而且必須一模一樣,否則我就會直接躺在大街上翻滾。小的時候我也不喜歡讀書,記得有一次因為和同學吵架,我就氣沖沖回到家裡哭鬧,說我不讀書了,結果被爸爸拿著木棍,一路打回學校。
因著小時候是這樣的頑劣,被責打根本是家常便飯。我曾經被吊起來打,綁在床上打,罰跪在石頭上打,關在地窖中打。但是無論父母怎樣打我,我的性格卻從未改變,鄰居看到我的情況很擔憂,頻頻跟父母說:「這孩子長大可怎麼辦呢?」爸爸也對我的將來憂心忡忡,甚至有一次在工作中因為過於擔憂而分神,出了車禍,差點丟掉生命。
然而媽媽卻對我從不失望,因為她在我很小的時候就信了主耶穌。她說,孩子是神交托給她的產業,因此她會用神的愛愛我,也用神的忍耐包容我。每當我犯錯的時候,她一面會責罰我,一面也會為我迫切地向神禱告,求神能夠得著我,使我在性格上能夠轉變。在媽媽的影響下,我在國三的時候受浸歸入主名,讓神永遠的生命進到我裏面。
雖然我對神認識不是很多,但我確實知道祂活在我裏面,因為每當我想要大發脾氣時,裏面就會有一個感覺說:「你這樣像個基督徒嗎?這樣的行為是榮耀神的嗎?」很奇妙,當我順從這樣的感覺時,我的怒氣就消失了。漸漸的,我學得了一個秘訣,就是每當我想要動怒發脾氣的時候,我就向神禱告,讓祂來平息我的怒氣。這樣,我的性格慢慢發生了變化,不但不輕易動怒,越來越能夠包容別人,甚至面對極大的誤會和誹謗時,也能夠平靜度過。我的變化之大,連爸爸多年的朋友都感到驚訝,因為他看著我長大,對我小時候的頑劣印象深刻。爸爸看到我身上的變化,一直誇獎我的媽媽說是她的功勞,而媽媽則笑著說是主作的,是她向神整整禱告一年的結果。於是,原本很排斥信仰的爸爸也信而受浸,成為一個基督徒了。
新約聖經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主耶穌不但成為我的生命活在我裏面,使我能天天享受祂的同在,更拯救了我的全家,使我們一家都能過著平安喜樂、滿有盼望的生活。讚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