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列出好多個我不再聚會、離開神家的理由。
我可以解釋,是因為父親的病情、兵役的忙碌、研究所論文逼近最後階段,或甚至和教會一些人處不好;
但隨著時間推移,我發現我沒有辦法騙自己,也沒有辦法欺騙身旁的人。
我得坦承,當年離開神的家最大,且唯一的原因,就是為了追求我所愛的妻子。
世界上真的有一見鍾情。
6年前,在我身上上演了大學校園版的「那些年 我們一起追的女孩」。
第一眼的她,坐在大學階梯式教室的中後左方;而我,二話不說,腳步不由自主地帶我到教室中後的右方坐下。
當事情真正遇見時,所有施打過的預防針全數都不管用...
信主這十多年來,我接受教會正面的諄諄教誨和生命供應,明白該保守情感,且在交往時更堅定活在教會生活中,
因為我唯一最愛的,該是主自己;
但當愛情蔓延時時,這些寶貴箴言卻比不上從世界而來,將近30年來洪水般的思想灌輸。
來自這世代的流行文化-電視、電影、音樂...等等,讓人相信愛情是唯一能讓人生變得真實的事情,
相信愛情是仙子手上的魔棒,把你變成另外一個人,把你的人生改換成另一個。
在我深處似乎長久藏有一個「浪子機制」,等著某日被啟動。
這個機制,對有人來說是事業、是家庭、是夢想,或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
對我來說,則是一種無可救藥、愛情至上的浪漫主義。
我可以宣稱我愛主耶穌,愛神家中每一位可愛的弟兄姊妹,為著這些我願意花費一生的歲月;
但那是在機制還沒有啟動時無知的言語。
當和我妻子談戀愛的時候,打從心裡,我真覺得我是全宇宙最幸福的人,而我所愛的人是世界上最特別的人。
就像柏拉圖說的,人一生下來就在尋找自己失落的一半,熱切渴望重聚,直到自己又再度完整;
又像英倫才子艾倫‧狄波頓曾說,羅曼蒂克的愛是一種自私的愛,
因為當你找到了一個對的人,你願意為了這個人,放棄所有人,離開全世界。
為了追求我的愛,我遠離朋友、疏遠父母,甚至拋棄教會、否認神,
避開所有愛我、關心我、試圖接近我的人,只因為我覺得我找到了真正重要的事情。
如今回想才旁觀者清:如果愛情有這麼偉大,我怎麼會變得這般自私?
經過了6年愛情的深度體驗,現在我才慢慢體會這愛的弔詭。
愛很奇妙。如果要我捐出2/3的肝臟給妻子,為了拯救她的性命,我一刻都不會猶豫;
但如果她要我下班順道去屈臣氏幫忙買個洗髮精,或深夜幫她去廚房洗一天堆積下來的碗盤,我卻會覺得很煩。
交往的第一年,天真的我以為,這輩子我們永遠不會吵架。
就算知道我姊妹身體的狀況與心臟的缺陷,也沒有嚇跑我,反而激發出我生性的「彌賽亞」因子,
覺得自己是對方的救世主,能忍受鞭刑、荊棘冠冕,最後釘上十字架,為所愛的人犧牲奉獻一切。
交往的第二年,我們開始有些爭執,無怨無悔的心似乎受到動搖,救世主果然沒那麼好當。
服完了兵役,經過了父親的疾病,我逐漸了解,自己和世界上的每對情侶都一樣。
愛情不是我和妻子的解藥,我們開始多次提到分手,我一生夢寐以求所等待的愛情,竟撐不到3年。
知道愛情魔法徹底失效的時候,是發現了一個悲哀的現實:當初可以愛得那麼天荒地老;現在卻可以吵得這麼玉石俱焚。
我能再回到神的家,是因著神自己的吸引,和父親的經歷。
在主慈繩愛索的牽引下,退伍後的第二份工作,我來到了教會相關的工作單位。
因著工作上需要,我得在網路上尋找聖徒們的網路足跡,一天意外的看到了一段影片。
影片中的人們似曾相識,20多位基督徒口唱心合,以四部和聲唱著「驚人/奇異恩典」(Amazing Grace),
個個渾然忘我、一致笑開懷的臉,沉浸在詩歌與對神的享受中。我想起了大學時代的自己,回想自己也曾是這群喜樂之人中的一員。
我就這樣毫無防備地,坐在辦公室的桌前,眼淚流成一片。
我的記憶被帶回到17歲,那時還未信主,和一群基督徒到紐西蘭旅遊時,親眼看見來自世界各地,各種膚色,超過200位基督徒高聲頌讚唱詩時,
那種在他們臉上難以言喻,奇蹟般合一與喜樂的神情。
17歲的我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無法自拔,30歲的我,同樣也是。
而我的父親經歷過大手術後,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事後他說:
『過去的40年裡,我對身邊的朋友們都是兩肋插刀。
我覺得自己是一個對朋友非常好的人,從不愧對過他們,也花了相當多的時間和他們喝酒、吃飯、唱歌、交際、應酬,
但是時間一轉眼過去,這些感情一點也沒有保留下來。
這些朋友散的散,分的分… 反倒是這10年來,我回到了神的家,開始將時間投入在教會裡,跟著弟兄姊妹們一起生活,學習愛人、關心人、付出自己。』(爸爸的完整敘述)
這些深愛父親的弟兄姊妹們,在他住院期間,有的前來探訪1次、2次,甚至多次的一再看望,不時惦記著老爸的病情。
最感人的,是在父親出院後,因為母親捐肝給爸爸,所以父母都在家行動不便,而我又正在部隊服役。
這時教會裡的基督徒就自動串連起愛心便當的接力賽,每天照三餐幫父母帶便當,且整整持續了半年之久,直到父母可以自理為止!
除了在教會,有誰能這樣無私的付出愛?
因為這兩個原因,我就決定,我要回家!
不久後我在一位弟兄的部落格底下留言,隔天就有一位弟兄來公司請我吃飯。
就這樣,我被牽引歸回了神的家。
8個月後,我和妻子成婚;在回到神家這短短3年內,我把自己的小家庭擺在神的大家庭裡,所得的恩典、供應、祝福,都是無限無量。
相信耶穌,就像是找到一條回家的路;回到父家,才能夠恢復一個家庭的愛。
回到神的家之後,婚後的這2年,我們並不完美,但我們都在變化的過程中,一天比一天活得更美。
在這段過程中,我們有神為我們的父,有弟兄姊妹為我們的家人。
當每次出現婚姻的問題或吵嘴時,都會出現應時的勸架團隊和「馴龍高手」。
回到教會之前,吵架都是自己承擔,各人憑本事化解;
但回到教會後的某一天,妻子因為一件事(當然百分之百是我的不對)怒氣沖天,拿起我心愛的吉他奮力要砸,
這時大聲阻止她的,除了我之外,竟還有一位也在家裡的姊妹,她情辭迫切,甚至比我更激動。
那一刻受驚的我,才猛然察覺自己是真的已經回到神的家了。
我們的人生原本就有不少的拉扯、矛盾,但往往太多種選擇的機會卻讓自己在原地打轉。
當我們身在教會,偶爾就想向外探頭探腦,好像外面的風景會更美麗;
當我們在世界遊盪,又會偷偷注意教會的動向,心癢的又想為自己的離開找到滿足的證據。
但最後的關鍵在於我們願意選擇什麼,並且在於願意忠於自己的選擇;一旦選定,就堅持到底。
忘記背後,努力面前,我看準了這一次的抉擇,篤定這會一直帶我走完人生的路程,並帶我和妻子一同步入永遠。
在「那些年」,我為了追求我的妻子,拋棄了神、離開了神的家;
在「這些年」,我要帶著我的妻子一起追求神,擁抱神的家,也讓我的家成為神的家。
(2013年1月27日,和妻子於台北市召會31會所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