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著父母都是基督徒,所以很自然的從小跟著父母去召會聚會,但對父母所信的神毫無感覺。直到小學六年級畢業,參加成全訓練,我的眼睛才漸漸被打開。
服事者告訴我們說:神是靈,敬拜祂的必須在靈和真實裡敬拜祂;並且我們內心深處有個靈,這靈是我接觸神的器官,我要用對器官才能遇見神。於是服事者一而再、再而三要我們去禱告,去遇見神。當我在禱告時,我看見我的罪;以往不覺得我對父母講話的方式有什麼不對,但神是光,讓我看見我的不敬與不孝。於是我向父母悔改認罪。
經過此次的經歷後,這位活神不再只是我父母親的神,祂也成為我的神了。我經歷神是光,是可吃、可喝並賜一切供應的活神。
上國中後,由於就讀音樂班,課業與樂器的各種練習與壓力,讓我喘不過氣。我幾乎無法承受這些壓力,加上我並不聰明,每個學科都要花上好多的時間和精力來準備。我很希望考到好的成績,但是每每都是不如意,使我覺得好沮喪與挫折,心情跌到谷底,我不知要如何調適我的心情,我應付不來了,我簡直快要崩潰了。就在此時當我讀聖經時,神就給我一句話:
「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魂生命,有甚麼益處?人還能拿甚麼換自己的魂生命?」
因著這句話,讓我有個更新的看見,我人生的主要目標是主自己。學業與樂器的學習過程需要依靠主,而不是單憑自己而已。我經歷主是我的牧人、我的好朋友與我的救贖主和幫助者!
(桃園大溪 張以琳姊妹)
圖片出處:http://bellafayegarden.tumblr.com/post/6606573744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