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以弗所書2:19
教會-神的家
【教會是神安家的所在】教會是神的家,是「神在靈裡的居所」。家如何是人安居的所在,教會作為神的家,也是神在地上安居的所在。惟有在教會裡,神才能將祂自己託身其中,才能得著安家、安居、安息之所。一座房屋,必須讓居住者擁有全權,可以隨心所欲的自由使用,才算是安家、安居、安息的所在;若是關鎖住許多房間,只留下極狹窄的空間,容許居住者使用,便非安家之處。教會中的主權如果只是在形式上禱告禱告、問問神,實際上仍是「人」決定一切,如何能叫神得著安家、安居與安息呢?那就頂多僅能視之為一個「基督教團體」而已。
【教會是神發表心意的地方】一所房子的顏色、佈置、裝飾、整理,在在都發表房主人的心意。有的話,你在外面不方便說的,回到家裡就能說了。家是發表一個人心意最好的地方。神的心意並不向祂所創造的萬有去說明,只向祂所建造的教會表明。神的心意,只有在教會裡發表出來,只有教會才能知道。所以我們若要明白神的心意,就須要活在教會中。許多事情,無論我們怎樣思索,實在難以明白為何會如此,但等到「進了神的聖所」,就豁然開朗了。一個教會,若是神的心意暗昧不明,就表示這個教會在神面前出了問題;恐怕這個教會的主人,不是神,而是「人」了!
【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教會一面是「神的居所」,有神居住其中,一面又是「神的家人」的集合體,有屬神的人活動其中,所以教會是神與人同在的地方。聖經從起頭到末了,都說到神最大的願望,就是祂要與人同在。為著這個目的,祂差遣祂的愛子親自「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如今,神已藉著耶穌基督的死而復活,把祂的生命分賜給相信主耶穌的人們,叫他們成功作教會,使他們能經歷並享受神的同在。所以,教會第一要緊的,不是道理或作法;教會第一要緊的,乃是神的同在。凡是人不能遇見神、經歷神的同在的,就不是教會。
教會-我們的家
【教會是我們的家】我們來到召會之前,乃是流蕩者,從來沒有回家或是到達目的地的感覺。但自從我們來到召會的那一天,我們知道我們回家了。流蕩了多年之後,我們知道終於到達了目的地。當我們第一次進到召會生活的時候,我們的深處似乎說,『就是這裡,』我們就知道我們回家了。因為我們已經到達目的地,所以不必再遊歷了。今天許多人如同奔路的旅客,從一個團體奔到另一個團體。但有一天我們來到召會生活中,我們的流蕩就止息了。
【教會是神的家人相親相愛的地方】以弗所書2:19說:「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神家裡」描寫了家庭的溫馨與親愛。在一個家庭的成員之間,怎樣充滿了愛、饒恕與接納的氣氛,同樣地,在神的家人中間,也須彼此相愛、饒恕與接納。教會乃是弟兄姊妹相親相愛的地方。神的話說:「凡愛那生他的,也愛從祂生的」(約壹五1),相愛是生命流通和關連的自然表顯;那裡有生命流通和關連,那裡就有愛。
【教會是神的家人彼此照顧、服事的地方】一個正常的家庭,有老有少,有大人有小孩,彼此生命成長的階段不一,因此就有生命成熟者照顧生命幼稚者、生命剛強者服事生命軟弱者的自然景象。教會是神的家,家中各人生命的長進也有分別。主耶穌在復活之後,吩咐彼得要「牧養我的羊」,就是要屬祂的人彼此照顧、互相服事。彼得後來不但他自己忠於主的吩咐,並且也囑咐我們:「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教會作為神的家,正常的標誌就是:眾聖徒之間彼此照顧、互相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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