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人快樂的事甚多,其中頂快樂的事就是找回遺失的人或物。
二十多年前,我找回了迷路的孩子,我將他緊緊抱住,我好快樂,因為失而復得;日前找到了遺失的手機,我好高興,因為失而復得;上個月我找到了國中同學,看到了多年前的朋友,促膝長談,心中何等喜樂,像是失而復得。
在英國牛津大學,有位教授,是個基督徒,家中每天都有聚會。他有四個兒子,都在牛津讀書。最小的兒子總是藉故不參加家庭聚會,不是將到聚會開始時就走出去,就是算好了聚會快結束時才回家。有一天,他從外頭回家,聚會還未完畢,一家人正在那裡禱告。他去聽一聽他們說些什麼,聽的時候,正是他母親在那裡禱告:『神阿,我的小兒子,在外頭作浪子,喜歡出去玩,頂會花錢,也不敬畏你...』
他就氣了,心裡說:『母親不替老大、老二,或老三禱告,單替我老四禱告!這樣的家我住不來。』就立刻跑上樓,到自己的房間,把東西理一理,拿了些錢,寫了字條留給父母說:『我不配作你們的兒子,也不願作你們的兒子,我走了。』
到了外面,他起先住大的旅館,後來錢不多,弄得吃不飽,穿不暖,住沒得住,想想還是回家去吧。但是,白天回家難為情,等到夜裡十二點多,才跑到自己的家,起先想從窗戶爬進去,但每一扇窗戶都是關得好好的。他不得已,就看看大門怎樣,哪知一推就進去了,門並沒有鎖。他僥倖地跑上樓,一直跑到自己的房間,哪知一推門,不好了,他的父親正對著門坐著。他嘴巴很硬,立刻想了一句話說:『怎麼今天家裡不謹慎,大門都沒有關好呢?』
他父親就把眼鏡摘下,拉他兒子的手說:『我的兒子,從你離家直到今天,一年多來,這個門從來沒有鎖上。』後來父親又對家人說:『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全家就都快樂起來。
今天教會就是神的家,神家的門一直是打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