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常說:「大難不死,必有後福!」
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何等大的災難,身在其中經歷,必定感觸萬分良多。
然而因著這個事件,當他倖存下來後,卻讓他重新省思人生的意義,輾轉讓他得著了真正的福,
接受並相信主耶穌,得著神這永遠的生命,受浸歸入主名!(以上編按)
(太魯閣號出軌圖取自htt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2104065007.aspx 編輯而成)
他是4/2太魯閣408列車的生還者─陳國雄弟兄。
原本買的是站票,就站在第五節車廂裡,準備要回到玉里,進行清明節的掃墓。
(圖為陳弟兄受浸相關照片)
他因怕行李擺在走道,影響其他乘客行走動線,就搬行李到近第四車與五車車廂出口處,兩道窄牆之間。
當時他正坐在自備小板凳上,
事發之時,天旋地轉,座位區的椅子螺絲都鬆脫,乘客彈飛,前面車箱被擠壓變形。
他即時側躺,避過災禍劫難,只有右腳掌受傷。
巨大響聲之後,雖看見許多人倒臥血泊、或已斷氣,卻立即起來呼喊未受傷青年人,幫忙救助其他受傷者。
這幾天他住在花蓮「國軍英雄館」,因為許多提供免費住宿的旅館、民宿,天數較少,所以他選擇在這裡暫居治療。
剛好高雄基督徒,來花蓮傳福音給親友,我們邀客人同去「國軍英雄館」吃早餐。
當我們享用完畢出來時,正遇見國雄弟兄。
他在門口準備外出,問我們時間幾點,原因是忘記帶手機。
他說他是408列車倖存者。
我們感於他大難後健在,就熱切邀他到花蓮市召會會所,向他傳福音。
大家帶他唱詩歌,讀「人生的奧祕」認識到,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壹5:12)
人第一次出生,得著肉身的生命。
人從基督得著神的生命,就是第二次出生,聖經稱此為「重生」:
「神…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彼前1:3)
「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3:3)
他如今還存留人的生命,是因為有一位神親自保守了他,
但他還需要接受神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
作基督徒是公開作的,神要求「心」相信,「口」承認。
「你若口裡承認主耶穌,心裡相信神叫他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他便敞開口,跟我們呼喊主名,
那時花蓮市召會會所,許多年長基督徒正在聚會,
也鼓勵他心裡要相信主,「信而受浸的必然得救」(可16:16上)
要藉著受浸,神就能把我們從撒但的國度,遷到神的國度裡
他很簡單順服,就立即受浸成為神的兒女,成為主內親愛的親人。
他是惟一我見過受浸時,一隻腳在浸池之外的。然而,這不影響他接受主耶穌的救恩!
讚美主!國雄弟兄已經真正「出死入生」了!
他肉身的生命得主保全,乃是為要得著神永遠的生命。
(柯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