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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6
初信造就:了結已往(上)偶像和不正當的東西

 

 
 
壹 聖經著重的是「今後該如何」
 
 
一個人信主之後,怎樣了結一切的過去?
 
神不注重一個人沒有信主之前的那些事。就是像新約書信裡說到我們已往行為不對的地方,也都是說從今以後該怎樣。
 
林前六章九至十一節:『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他講到他們從前有這些事,但是他沒有講這些事應當如何去解決。『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這一個著重點,不是在對付已往。因為有一位救主已經替我們對付了所有的已往。今天著重的點,是以後該如何?
 
你把所有的書信看過之後,你能找出一個頂奇妙的真理-神所注重的,乃是一個人信主以後該怎麼作。
 
因為有許多錯誤的「福音」,過度的注重對付已往,結果有許多人陷在捆綁裡。我們不是不對付已往,有幾件事情我們是要對付,但是根基不是這一個。神所著重的點,總是我們已往的罪都在血底下;因著主耶穌替我們死,我們完全得著赦免,我們得救了。我們的得救並不根據如何對付已往。人不是靠已往的好行為得救,人也不是因為悔改已往不好的行為得救,人是靠著主耶穌十字架的拯救得救。這是根基,我們要把得牢。
 
 
貳 新約中對付往事的榜樣
 
 
那麼我們對於已往的事究竟該怎麼辦呢?
 
一 偶像的事必須徹底解決
 
帖前一章九節:『離棄偶像歸向神。』一個人信主的時候,偶像的事必須解決。請你記得,你是聖靈的殿。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連使徒約翰看見那些信徒的時候,也得對他們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壹五21。)所以這一個問題,不像我們所以為的那麼簡單。
 
一件事你們必須注意的,就是說,一切的東西,神都禁止人作像。任何人造的東西,你不能有一個意思說,它是活的。你一這樣想,那個東西就變作偶像。當然偶像是算不得甚麼,但是你如果以為它是活的,就不對了。所以對於這些東西的敬拜是禁止的,連心裡傾向它也是禁止的。禁止造像是十條誡命裡的一條。(申五8。)
 
申命記十二章三十節說,『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這給我們知道,連查問這些外邦神是怎樣敬拜的,都是不應該作的事。那些頭腦好奇的人喜歡在那裡研究,他們是怎麼辦的?他們是怎麼事奉的?神禁止我們查問這些。因為你若去查問,跟著第二步就要照著去行。所以要禁止好奇。
 
林後六章說,『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這意思是相當明顯。基督徒不要到廟宇裡去。除非到荒山上去實在找不到地方保護,碰見寺廟去住宿,那是另外一件事。總歸信徒是不應該參觀廟宇的。因為林後六章明顯的說,你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同時說,偶像與聖靈的殿沒有甚麼相同。在環境上或有甚麼特別的遭遇,我們不敢說;但是故意去遊玩,定規是不合宜的事。約翰說,『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遠避的意思就是不要接近。
 
詩篇十六篇四節說,『我嘴唇也不題別神的名號。』所以除了沒有法子要題比方之外,別神的名字我們也要留意避免。
 
還有各種迷信的事,為著命運而有的顧忌,怕這個怕那個的意思和話語,都不該有。許多信徒還在那裡注意說,他的命運如何,他的相貌如何,他的前途如何,這些關於算命看相一類的事,也要禁止的。一切在偶像範圍裡的東西,都應當在神面前一了百了,完全脫離關係。
 
所有其他的宗教,他們怎麼敬拜,我們不能問。但初信主的人,第一天就必須脫離偶像。凡是屬於這一類的東西,要摔掉,不要賣掉。關於這一件事,我盼望初信的人,要相當看重,不能隨便,因為神對於偶像是非常忌邪的。對於偶像的事,今天你如果站不牢,將來你在地上碰著最大的偶像(敵基督),就逃不過。不只泥塑木雕的不能敬拜,就是活的也不能敬拜。的的確確有活的偶像,那大罪人(帖後二3)也是偶像。請你們記得,任何的偶像都不能拜,任何的偶像都應當拒絕。
 
這是聖經裡對付已往的第一件事。人要拒絕偶像,等候神的兒子第二次降臨。連主耶穌的像也不應該保留。那不是主耶穌真的樣子,沒有任何的價值。在羅馬的博物館裡頭,有二千多種主耶穌的像,根本都是畫家的理想。在外國,有許多畫家常是到處跑,看見有一個像耶穌的,就給他一點錢,叫他坐下,把他畫下來。我告訴你們,這是褻瀆的事。神是忌邪的神,神不能讓這些事存在。任何的迷信都不能有。
 
 
二 不正當的東西應當有了結
 
行傳十九章十九節:『平素行邪術的,也有許多人把書拿來,堆積在眾人面前焚燒;他們算計書價,便知道共合五萬塊錢。』這一件事也是初信的人應當了結和對付的。
 
但這並不是命令,不是教訓,乃是聖靈工作的結果。聖靈作工到一個地步,他們把不該有的東西拿出來。這裡說五萬塊錢,可見是相當值錢。不是說賣了給教會用,而是燒了。如果有猶大在,一定不肯燒。這不只是三十兩銀子可以賙濟窮人,但主喜歡用火燒掉。
 
此外有許多可疑惑的東西,也要解決。有的東西,明知道是和罪有關係的,如各種賭具,不正當的書畫,非燒掉毀掉不可。也許還有許多奢侈品,過分享受的東西,雖然不能焚燒,但也得對付。
 
一個人信主之後,就應當回家去檢查他自己的東西。在一個不信的人家裡,已往總是有一些東西是與罪有關的,有的也許是與聖徒的體統不合的。與罪有關係的東西不能賣,要毀掉,燒掉。奢侈的東西能改用就改一改來用,不能改用就賣掉。
 
利未記十三章講到長大麻瘋的衣裳,是一個很好的比方。有的衣服查出來是大麻瘋,不能洗的就燒掉,能洗的就洗一洗再用。有的衣裳樣子不對,改一改。有的也許大短,改長一點;有的也許太奇怪,改得平常一點;有的根本不可救藥,有罪惡在裡面,就得燒掉。有的或者賣掉,把錢送給窮人。
 
對於不正當的東西,應當有一個了結。如果個個初信的人,都把他的東西徹底整理一下,他是起了一個很好的頭。我告訴你們,第一次學了功課,一輩子忘不了。要知道作基督徒是一件實在的事,不是到禮拜堂去聽聽道就算數的。
 
 
繼續閱讀:初信造就:了結已往(下)
 
摘編改寫自:初信造就第二篇 往事的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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