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一個盲女,有一天她拿了二十七元銀幣交給一位牧師,作為捐助向外佈道費用。牧師誠懇地說:「你目盲,家庭環境又很不好,你留下自己用吧!」盲女喜樂地說:「我晚上作工不需要點燈,我就將這節省下來的油錢為主用,感謝主的幫助,使我天天能夠賺錢生活啊!」
「我的神必在榮耀中,照著祂的豐富,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
聖經裡有很特別的一處經節。
哥林多這個地方的人是捨不得錢的人,腓立比的人是很捨得錢的。保羅是一次一次的受腓立比人的供給。但是,保羅對腓立比的人說,我的神必供給你們一切的需要,我的神要照著基督的豐富,照著基督榮耀的豐富,來供給你們的需要。你們覺得腓立比四章特別麼?『我的神必定供給你們的需用。』
今天許多人「抓住」腓立比四章十九節,但是他根本沒有「看見」腓立四章十九節。因為祂不是給「求」的人,祂乃是給「給」的人。你要給人,然後你才能說,『神阿,今天你要照著在基督裏的豐富,供給我一切的需要。』只有在「給」的原則上的人,神才能供給他的需用。
當你罈裏的麵沒有的時候,當你瓶裏的油沒有的時候,請你記得,你所僅有的一把,要先替以利亞作一個餅,先給神的僕人喫。先用那幾滴的油,那一把的麵,作餅給先知喫;等一等,這一把麵,這幾滴的油,能叫你喫三年零六個月。誰曾聽見過,一瓶的油能彀喫三年零六個月?我告訴你們,你把你的一點油,你的一點麵,先作一個餅給神的先知喫。你沒有了,就看見那一瓶油能彀養活你三年零六個月。本來給你喫一次都不彀,但是你拿出去,你反而得著養活。這一個,是基督徒理財的方法。
(摘自《初信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