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到召會,我看到許多青少年,讓我回想這10年的光景,我在曠野的經歷,我是何等罪人,主的愛把我帶回來,不在外面吃豆筴,也不用搶便當吃。我也希望可以把這樣的愛帶給青少年。在我還沒恢復照會生活以前,我跟父親有一個心結,看到他連爸爸都不叫,我在一次神人家庭隊輔訓練中,我突破了心理障礙,為我已過的態度道歉,改善了我跟父親的關西,在訓練中主讓我看見,『馬太福音22章37節:你要全心、全魂並全心思,愛主你的神』,這才恢復了我對神起初的愛,神人家庭結束後,主讓我看見,『羅馬書12章1節: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因為學歷不高,不能參加全時間,但是我就將身體、時間都獻上,除了工作的時間,其他的時間通通都是奉獻給主的。
早晨有兩位弟兄晨興,晚上跟兩位弟兄晚興。
主日吃喝享受主。
週一看望、餵養。
週二基督身體裏的禱告聚會。
週三在身體裏一同的讀經追求。
週四與身體配搭的傳福音行動。
週五小排彼此分享、餵養、交通。
週六配搭兒童排。
有人問我說,你不會累阿?我在這樣的生活中,我失去了娛樂的時間、與朋友出去的時間、談戀愛的時間、剪頭髮、看醫生的時間都沒有了,但是我得到的不是外面物質的東西,而是生命的長大,不管工作還是平日操練對人講說神的話、晨興晚興的生活、在主日操練申言、鳥瞰、司琴。
我生命還沒成熟,但是我全心、全魂並全心思的操練,照著靈而行、照著靈為人、思念那靈的事、治死身體的行為、被神的靈引導、使我能呼叫阿爸父~!哈利路亞~榮耀歸主~阿們!
『帖撒羅尼迦前書5章16~18節: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們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