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是在台北市的眷村長大,在義氣及英雄主義作祟下,更為了貪圖物質的享受,我和村中的玩伴們一起加入了竹聯幫。當年我才16歲,就接受了他們的要求及訓練。我們被要求心要夠彪悍、冷酷、兇狠後才能接受後面的訓練。首先由殺雞殺狗開始,然後再接受刀槍的使用訓練。結束後被分派至各行業作圍事工作。
8年後,我也從一個小跟班晉升成了會長。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過著時常火拼的日子,雖然天天穿著名牌,開著百萬名車,終日流連於酒店夜總會的場合中,過著囂張糜爛的生活,終於在我28歲時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們被仇家俎殺,幼時的玩伴為了救我,中彈死在我懷裡。我和死去的兄弟都付出了無法彌補的代價,頓時我才了解生命是如此脆弱。這一切對我造成極大的打擊,讓我下定決心要離開這混亂又罪惡的環境。
在這件刑案發生後,朋友兄弟都退避三舍,我也藉此機會移民美國。在等待美簽時,我因著一張福音單張,找到了教會。我被熱烈的接納,也參加了他們的主日及青年團契,半年後我受浸了。在教會裡,神的愛和弟兄姊妹無私的關心及安慰,融化了我這顆要為兄弟報仇的心。回顧以往,我憤世嫉俗,違法亂紀;然而此時受浸得救的我,心中對過去充滿了悔恨。
後來我讀到聖經 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三節:「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蒙了憐憫,因我是在不信中,無知而作的。」感謝主,神的話發出亮光,光照我,我就求神憐憫我、赦免我、改變我的人生。
在美國華人教會時,我認識了我的英文老師,之後我們開始交往。經過一年半的交往後我向她求婚,但因著種族問題被雙方家長阻止。傷心之餘,我辭去工作返回台灣。因為生命不成熟,我被絆跌了,我開始抱怨、懷疑、仇恨,我也不再聚會了。後來經由相親,我於1995年結婚了。當我女兒滿周歲時,我決定去大陸奮鬥。我承包了大陸旅行社的經營,在大陸我又開始放縱自己,為了賺更多的錢,我承包了一家新開幕的4星級飯店的夜總會。從此以後,因為長期日夜顛倒及過量的菸,酒、女色,以致我的健康出了問題。
2007年我經商失敗後,拖著疲憊的心及病痛的身體返回台北,因長年未聚會,回到原來的教會時,一切顯的如此陌生,我對神的話語失去了感動,同時我也失去了平安喜樂。但感謝主,兩年半前主藉著弟兄的手將我帶回到基督的愛裡,在召會中重新開始了我新的生命。
我得救雖然多年,卻對聖經的真理不了解,也不會禱告。在弟兄的鼓勵下,我每天早上和弟兄姊妹一同晨興禱讀主話,追求真理,學習禱告,對聖經的真理開始有新的認識及瞭解,也對我過去的所作所為感到羞恥。我到主面前認罪悔改,我開始嘗到了主話語的甘甜及喜樂,並且也明白了過去讀經時所無法領會的話,同時我也藉著呼求主名將抽了41年的香菸戒掉了,也常藉呼求主名,平靜我的情緒,避免了許多的不必要的衝突。
感謝主,雖然我不斷的背離主,主卻從來沒有離開我,是我自己遠離了祂、忘了依靠祂,所以喜樂之源斷了。現在我重回主的懷抱、天天和弟兄姊妹過著彼此相愛、彼此代禱的教會生活、天天喜樂充滿、感謝讚美主,主用愛尋回了我。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