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有話,話與神同在,話就是神。這話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藉著祂成的;凡已成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成的。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神是奧祕的,祂需要話來彰顯祂。你若要顯得奧祕,最好的辦法就是保持緘默;因為你越緘默,你越變得奧祕。然而,你說得越多,就暴露自己越多。你裏面深處的一切,都藉著你的話顯露出來了。這就是話的意義。雖然神是一個奧祕,但基督是神的話,將祂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了。因此這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
約翰一章一節說,話與神同在,二節說,『這話太初與神同在。』話總是與神同在,神也總是在話裏面,話從未與神分離。許多年輕人離開家後,會收到父母滿了愛的信,這些信就是父母的話。假設你收到一封父親的信,這信就是你父親的話臨到你。然而這話來到你這裏時,就不能是與你父親同在的話。雖然這信是你父親的話,卻不是與你父親同在的話,因為實際上你和你父親彼此離得很遠。這就是說,你父親的話是與你父親自己分開的。這與基督是神的話不同。不要認為這話是與神分開的。不,這話曾經與神同在,並且一直與神同在。當話來了,神也來了。話在那裏,神也在那裏。這話與神同在。所以,一章一節的另一句告訴我們,話與神同在。
現在我們來到最重要的點:生命在話裏面。 『生命在祂裏面。』(約一4。)一章四節的『祂,』是指那是神,並且萬物藉著祂而成的話。生命在祂裏面。在祂來作生命以先,祂造了天、地、以及有靈的人,好接受祂。撒迦利亞十二章一節說,主『鋪張諸天,建立地基,造人裏面之靈。』因此,天是為著地,地是為著人,而人被造有靈來接受神。現在話就能來作生命,被祂所創造的人接受。創造產生了接受生命的器皿。
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裏的生命。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話是神的彰顯,生命是神的內容。我們聽到話,就看見神得著彰顯並說明了;我們接受話,就接受了神的內容作生命,因而從神而生,成為神的兒女了。話中的生命就是神的內容。
約翰一章四節說,『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的確,這生命乃是人的光。當我們呼求主耶穌的名,將祂接受到裏面時,神聖的生命就進到我們裏面。我們立刻覺得,有個甚麼在我們裏面照亮,但或許當時我們沒有話語或囗才來描述。那個照亮就是生命的光照。因為生命照亮,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光照是我們從神生的有力印證。
當我們聽了那話,接受了生命,這生命就成了光,在裏面照亮,以光照我們。當神這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作生命之光照亮時,我們就在祂的光照之下。我們藉著接受神的話從神而生,就有神作我們的生命,並且這生命成為我們裏面的光,一直在照亮。主就是神的話,神的彰顯,使我們藉以認識神。當我們接受祂作神的彰顯,祂就成為我們的生命,並且這生命成為在我們裏面照亮的光。
(摘自 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