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座談會中,聽到一位電視節目主持人,講述他的童年生活。
他年幼時父母離異,
當時他的哥哥已長大成人,在外地當兵,
他只好跟著母親,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經常更換住處,甚至母子一起住到孤兒院。
因此,每當他們需要填寫,個人資料的『永久住址』欄位時,總是非常為難。
由於他的母親必須工作,
他在放學之後,往往一個人待在空蕩蕩、黑漆漆的房子裡。
他很羨慕別人家一同吃晚餐,因此常到一位同學家玩,
等到同學的父親,請他留下來吃飯時,他就滿足的坐上餐椅。
他在唸大專時,在一個機緣下爆紅。
他把所賺的錢,用來購買房子,這彌補了他小時的缺憾。
他也在老家購置一處地產,正在整理裝潢中;
這是他兒時的夢想,一個『永久住址』。
聽完他的故事,我非常感動。
永久的住處,是人類共同的渴慕與夢想。
一般來說,人要有了房子,才有安定的感覺,安身立命,結婚生子。
如果長期租屋,常有一種不安定的感覺,
因為租約到期,可能需要搬家;
此外,由於房子不是自己的,也不能照著自己的喜好裝潢布置。
人渴望得到一個屬於自己的住處,在此享受溫暖,休息養生!
然而,當我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卻無法帶走辛苦賺錢所買來的房子。
我們雖然有『所有權狀』,但實際上我們擁有的,不過是幾十年的『使用權』而已。
聖經有許多關於住處的啟示。
約翰福音十四章敘述:『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同他安排住處。』
在十五章,耶穌又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裡面的,我也住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
這段話的意思是,葡萄樹(基督)和枝子(信徒)是一個生機體,彰顯神聖生命的豐富。
人的靈就是神的住處,人若遵守神在他靈裏的說話,達到神人互住的境界,就能彰顯神那永遠的生命,結出生命的美果。
聖經希伯來書十一章,也有一段關於住處的敘述:
『這些人...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地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屬天的家鄉;所以神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豫備了一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