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真的非常感謝主,如果我沒有來信主,我現在可能在夜店在網咖在撞球館,尋求那不得滿足的東西,但是主來揀選我,讓我摸到主的手,主真是又真又活的神!
感謝主,今天是我信主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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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環島-蒙恩之旅)
第一站:蒙恩站 就在台東卑南鄉,並且拜訪當地卑南鄉召會,本來沒有想說要住在台東,但是弟兄姊妹的熱情,深深的打動了我,從一開始我還沒到達台東火車站時,卑南鄉召會負責林北生弟兄就已經開車到車站等我了,讓我非常的感動,之後還帶我繞台東的熱鬧的地區,當天我就在弟兄開的三一牛肉麵店參加小排聚會,弟兄姊妹們就邀請我講見證,我講完後,他們說很受激勵與共應,希望有更多的陳柏安弟兄可以來台東開展,我聽到他們這麼說這

這就是真正的神-說說我信主的見證
「我差你們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旦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着基業。」(行傳26:18) 出生長大於苗栗通霄的農村,傳統拜拜的家庭,上有四個哥哥三個姐姐我是老么,我是媽媽的小跟班。看見媽媽辛苦預備各種大小瑣碎祭品,常常要燒材火殺雞、煎魚再燒菜才算完成,卻還要換來爸爸的催趕和責備,沒有平安喜樂可言;這樣在窄小黑暗的空間的偶像,他真

謝謝你『強迫』我信耶穌
曾經聽過有人這樣說:『基督徒傳福音實在應該尊重人。』換言之就是『不要強迫人信,人家要信,自然就會信...。』但坦白說,我若只遇到這樣的基督徒向我傳福音,我就不可能在此作得救的見證了! 猶記得國小每天早上的晨間檢查,老師都會點名讓小朋友拿著他的「寶典師主篇」到台上朗讀,我不僅喜歡上台去朗誦給同學聽,更喜歡裡面的主角「耶穌」的為人風範,心中暗許:以後凡事一定要以祂

曾經有人問我信主有什麼好? 看不見也摸不著。我說:神就是愛!祂會給你這世界無法給你的愛!
Part 1 還在作學生的時候,我就是個貪玩的女孩,追求恣意隨性的生活。但家庭狀況的改變,使我受到沈痛的打擊,我因而漸漸缺乏安全感,並對愛充滿懷疑。我告訴自己,世上沒有可以永遠長存的愛,更沒有真實的愛,因為愛是那麼的脆弱!不堪一擊!甚至是虛假的!因著無法相信愛,我更無法相信婚姻!大學畢業工作一年後,我說服家人,不論如何也要去留學,但事實上我只想離開家,一心要逃到他鄉去。 2004年,我一個人拎著行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 約翰福音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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