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社會的歷史裏,男人在外工作不是向現在老闆給所有員工薪水與獎金.以前的工價就是我們所吃的食物,或是他們所出產的東西.大部分的人主要為自己的食物勞苦.在創世記3章18-19上 說: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喫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纔得餬口,直到你歸了土,”. 荊棘可以解釋為山野叢生的多刺小灌木。蒺藜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葉羽狀,莖鋪生在地上。果實也叫蒺藜,果皮有尖刺,可入藥。現在種菜的農夫都會與我說種菜實在是很辛苦;特別是遇到荊棘與棘藜.很多人在這經節通常看到, “必汗流滿面”. 但對現在醫生都鼓勵大家排排汗.對我的觀點再這兩節,只有兩個重要的字.一個是 “吃”;另一個是 “土”.簡單的說,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塊土.這土就是我們工作的範圍.吃是我們工作的結果.不管我們地位在高,我們都墮落的人都在土的範圍裡.好土也是土,廢土也是土.在羅馬書14章17節講到另一個範圍.那裏講說,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在人的國工作是吃喝的手續.在神的國裡人不需要外在的工作和享受.我們怎樣活在神國裡,我們需要否認我們天然的所是,讓神擴展、佔有我們的人,惟有藉著讓祂分賜到我們裡面.在駐解也說道, “ 神的國乃是神掌權的範圍,使祂能彰顯祂的榮耀,以完成祂的定旨,所注重的不在於喫喝,乃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公義原意是義,指對的、正的。活在神國裡的人,對人、對事、對神,都該是對的、正的,沒有錯誤的、差的、歪的、斜的或偏的,這需要我們嚴格的對待自己。和平是義的結果,(來十二11與註,)是活在神國裡的人,和人並和神該有的關係。我們如果對人、對事並對神,都是義的、對的、正的,我們和人並和神的關係,必定是和平的。如此,我們就能在聖靈裡,特別是在神面前有喜樂。這樣,我們也就被喜樂和聖靈所充滿,(徒十三52,)活出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就是神國的實際。
本節的話,照本章的上下文,是為著我們接納信徒而寫的。如果我們照著使徒在本章所指示的接納信徒,我們對所接納的人,就是對的、正的、和他們有和平的,因此也就能在聖靈裡喜樂,證明我們是活在神國的實際中,受神的管治;否則,我們對所不肯接納的人,就是不對、不正的,也就和他失去了和平,而不能在神面前有聖靈中的喜樂,證明我們不是在神的國裡服神權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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