願你們喜樂!我是林庭羽姊妹,是主永不改變的愛,使我能在這裏為祂作見證。
從小我就很得父親的疼愛,常常順著我的意就能得到我想要的,就像是受寵愛的公主一樣。記得小學四年級想要去英國遊學,結果家人居然一口答應了我。好像我想要的事物,只要說一聲就能擁有,所以就使我變得驕傲,還經常欺負弟弟妹妹,以此為樂。
另外,國中正值青春期,渴慕得到家人以外的愛,而我的外表卻很冰冷,因為升學的壓力,幾乎把我全部的精力都花在課業上。但每當考試完就瞞著家人偷看言情小說,常常一本接著一本的沉溺其中,只想滿足我的私慾。長期下來,生活與世隔絕,鄰居和同學看我是一個上進的好學生,但私底下卻是在虛空著中度日,不知道人生的意義是甚麼。直到我聽見有一位主耶穌,在我作罪人的時候就來尋找我,並為我花上極大的代價......
那是大一的時候,有一位同學是基督徒,期末考完,我答應她的邀約去聽福音。只記得那一次我唱詩歌,唱到眼淚一直流。只是我不明白,像我這樣汙穢的人,神居然還愛我!人常是看外貌,但祂卻知道我裏面真正的需要。雖然無法解釋當下的心情,卻在那場福音聚會中得到了滿足和喜樂。當天晚上就在眾人的祝福下,成為了基督徒。
信主後,因著大學就讀服裝設計,容易受許多美麗的事物所吸引,還迷上了電影。然而越看就越感到不安,但當我和弟兄姊妹一起讀聖經唱詩後,又因主的愛而使我有了真正的滿足!以前拜拜時對神明總是畏懼三分,但聖經卻說主耶穌愛我,叫我可以來享受祂。
還有,從前我的身體好像是罪的奴隸,活在犯罪之樂中,到達快樂的極點後卻沒有喜樂,反而深感疲憊而不滿足。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有個聲音說:「你是我用重價買來的,你是屬我的。」這是聖經哥林多前書六章二十節說的,「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這樣,就要在你們的身體上榮耀神。」這句話真是拯救了我。從那時起,看見我的身體不是為著犯罪的,而是為著神來使用的。
有一首詩歌說「神阿,你為何故,賜下耶穌基督,你的親愛兒子,來為罪人受死?無祂,乃是你的大愛…叫你這樣捨去心愛。」雖然有時感覺神好像不愛我,但事後才知道是神的主宰。以前的同學看見我,說我的笑容讓她們感到溫暖,我知道是主先用他的愛溫暖了我,也是主耶穌捨己的愛,我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的驕傲。漸漸地因著享受主,使我能用這愛愛身邊每個人。
願主祝福你們,來認識祂的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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