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八6)和主合作的關鍵─我們的心思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羅馬書八6)推薦閱讀

看哪,神是我的拯救
以賽亞書十二2 看哪,1神是我的拯救;我要信靠祂,並不懼怕;因為2主1耶和華是我的3力量,是我的詩歌,祂也成了我的拯救。 2節 註1: 本節清楚啟示,救恩就是神自己。在新約,主耶和華是救恩,就是耶穌,成肉體的神。(太一21與註,路二30與註。) 2節 註2: 主,希伯來文, Jah, 亞,是耶和華的縮寫。 2節 註3: 力量和詩歌都指明經歷。神的救恩給我們經歷時,就成了我們的力量,至終成了我們的詩

我和主耶穌綁在一起!
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哥林多後書十一2) 信息選讀:婚姻生活總該是兩個人在一起的生活。雖然我們寶愛婚姻生活,但有時候我們覺得婚姻生活是一種捆綁人、煩擾人的生活。如果你開窗,你的丈夫也許會抱怨。如果你給花草澆一點水,他就說澆得太多了。不管你作甚麼,他總要說話。在婚姻生活裏,我們都是善於抱怨的人。我們怎麼辦?門徒告訴主耶穌說,不結婚倒好。(太

主耶穌能拯救我到極點!
所以,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為他們代求。(希伯來書七25) 信息選讀:這裏所說的拯救,不是主在十字架上作救主的拯救,乃是主在天上作祭司的拯救;不是主贖罪的拯救,乃是主代求的拯救,所以是在我們因信得救以後,主天天所給我們的拯救。這兩種拯救是有分別的。主作救主贖罪,一次所給我們的永遠拯救,是叫我們永遠得救,解決我們永遠的問題。主作祭司代求,天天所給我們的隨時拯救,是

傳福音的關鍵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羅馬書一9) 信息選讀:傳福音就像其他屬生命的事,是有原則的。傳福音的第一個原則乃是我們要在靈裏。(羅一9,七6。)這裏的靈不是神的靈,乃是我們人重生的靈。傳福音不是在肉身或心理範圍裏的事;這件事完全是在屬靈的範圍裏。我們摸傳福音的事,乃是摸著屬靈的範圍,其中有神、撒但和人三者。 頭一位乃是神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
— 約翰福音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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