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在澳洲買車,是因為工作的需要。那時一位同事主動問我,要不要接手他的工作。這份工作薪水穩定而且不低,是我到澳洲後遇過最好的機會,所以我就答應了。但這份工作必須比別人早到現場,無法搭別人的車,因此勢必要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時間緊迫,加上對車子不熟悉,我只好用一筆相對高的價格,買下一部車況還可以的二十年老車。
雖然車子老了點,但畢竟還是一部車,更何況在地廣人稀的澳洲,沒有車就等於沒有腳。有了車子之後,不僅工作可以順利進行,假日也能載人出遊、探訪各地名勝。晉升「有車階級」後,我心裡其實挺開心的,以為一切會照我想的,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沒想到買車不到一個禮拜,我就載著一位新受浸的弟兄和姊姊出門。用完餐回家的路上,正當我停在紅燈前時,一台車居然從後面直直撞上來!
力道雖然不大,但我的保險桿被撞凹,後車廂也打不開了,只有車尾燈神奇地沒有破。撞我車的人是位澳洲原住民,我們說好先開到旁邊商場停車場談,但車位難找,結果把對方跟丟了,只好到警察局報案。澳洲警察並不處理這類交通事故,只是依我們提供的車牌號碼找到肇事車主,當場打給他,對方也承認撞了我的車。警方得知對方沒有保險,只留下姓名電話,便要我自己和對方談賠償。
之後對方使出拖延戰術,始終不願賠償,到最後甚至不接電話。我問了當地弟兄姊妹,才知道在我們雙方都沒有保險的情況下,對方又不肯賠,唯一的途徑就是上法院。但我平時週間要上班,每天通勤加工作超過十二小時,再加上英文非母語、對澳洲法令不熟悉、律師費用又高得嚇人,怎麼可能只為了一台老爺車的賠償,辭掉工作去打官司?我心裡很清楚,這個損失是要不回來的。
雖然車子買了不到一星期就被撞,但車燈、性能都沒受損,外觀雖然有傷,怕的也只是下雨時水滲進去生鏽,或後車廂打不開造成不便。除此之外,算是不幸中的大幸。那時我心裡就有一個感覺:這事是出於主的。
有一天工作時掃地,我問主:「主啊,這事為什麼臨到我呢?」主的回答既直接又迅速:「但你們要先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太6:33)。
當下我只是茫然,不太明白這句話對我的確切意義。不過那週晨興聖言講到「諸天的掌權,以及作神經綸中心與普及的基督」,我就起來和聖徒們分享了自己車子的經歷。這讓我看見,外面的人事物都在提醒我要重新以基督為中心,我對車子的損失也就不在意了,因為我有這樣一位諸天掌權的基督,祂和祂的召會才是我唯一要在意的。
事情就這樣過去了。將近一年後,因姐姐有買車需求,要我幫她留意。正好教會裡有位愛主的姊妹提到,她女兒的男朋友要賣車,叫我去看看。因為是手排車,我一開始猶豫了一下,畢竟很久沒開手排了。但在姊妹一再催促下,我就去試車。去了才知道,車主本身就是賣車的業務員,因換了工作,新公司送他一部新車,這多出來的小車就得想辦法賣掉。
由於車主自己是業務員,車子保養不用錢,所以都用最好的機油、輪胎維護。最後也因為他的準岳母(就是那位姊妹)要求「對方是教會愛主的弟兄」,便給了我一個很優惠的價格。他告訴我,如果改裝後賣給別人,可以賣到更高價。事後也證明這台車子的優異性:車齡比我原來那部少十年,原本以為是劣勢的手排,反而省錢又耐用,更適合天天開車的我,1500cc也夠力又省油。他還說,他當初買這車就是因為安全性高,正好適合我愛上山下海的探險性格。至於我的舊車,就半賣半送給姐姐開,後車廂打不開的問題,也很奇妙地有修車師傅免費幫我處理好了。
感謝主,祂面面俱到地看顧和保守,雖然暫時使我憂愁,卻使我重新轉向祂,經歷祂是管轄我一切道路的神。那天看似令我茫然的回答,也在這段日子裡成為我最大的鼓勵和安慰,直到今天。
謝謝主柔細純全的愛,一直保守我,使我也願意純全向祂,奉獻我所有。
(黃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