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弟兄,從事警察工作二十一年多。
我曾經愛過兩個女人。一位是我二十歲時結婚的太太,可惜婚後沒多久,她就因車禍過世。失去太太後,我非常難過,但命運似乎就是如此,只能承受。
後來我調到臺北新店服務,認識了一位女朋友。我也是全心全意地愛她。因為我的個性重義氣,朋友、兄弟很多,藉著朋友的幫忙,我為她在南京東路開了一家咖啡館。生意慢慢做起來之後,又在松山開了第二家,最多時一共開了十四家,年營業額高達兩億元。
我一直希望能和她結婚,但她始終不肯。我們交往將近十三年,她對我的態度卻愈來愈差。有一次爭吵,她竟然拿煙灰缸丟我。我個性是不打女人的,但那一次真的非常失望,於是我把所有的財產和房屋都留給她,選擇離開。
後來在分局裡認識了一位姊妹,她向我傳福音。我對她說:「我長年信佛,又是一個老煙槍,不可能信耶穌。」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我受邀參加一場福音收割聚會。聚會結束後,弟兄邀我去受浸,我就這樣糊裡糊塗地浸下去了,沒想到竟然成了基督徒。
剛開始的幾天沒有什麼特別感覺,但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心裡卻覺得很奇怪,好像有一股力量在催促我改變。我開始渴望來聚會,卻不知道要到哪裡聚會,便自己跑到會所去找。直到有一位弟兄通知我,邀請我到他家聚會。

有一次,他介紹我時,說我五十九歲,我趕緊說:「我是五十九年次,不是五十九歲,我今年才四十五歲。」大家都笑了。
過召會生活真的很喜樂,我的生活也確實改變了。九月三十日,受浸滿三個月,我竟然把三十多年的煙癮戒掉了。直到現在,我不抽煙、不喝酒,也不賭博,連我的長官和同事都感到非常訝異,覺得我的轉變實在太大了。
我知道,這不是靠我自己,而是主在我裡面,是主改變了我。
如今我非常享受召會生活。外面的朋友和兄弟雖然感情也很好,但弟兄姊妹更像一家人。我們是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因為渴望更靠近弟兄姊妹,我搬到景美福興路,家也能打開接待弟兄姊妹來聚會。每天上班值勤雖然很累,但一放假,我就特別喜歡來過召會生活。
前一陣子,以前的女朋友來找我,要我放棄信仰,回去和她一起生活。我告訴她,我不願意再回去了。我喜歡現在的生活,這裡有神,也有弟兄姊妹的愛。
我要愛主、跟隨主,也盼望有一天能在主裡成家,讓基督作我家的主,全家一同事奉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