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吉努艾莉
我得救得晚,得救後有一段時間,我真是哀嘆自己怎麼這麼晚才認識主,要是早點認識主,也許就少一點年少輕狂,少走一些冤枉路。所以,我很認同,基督徒傳福音不能憑外表揀選人,路上遇見什麼人,我們都得上前接觸,因為我們不知道神的憐憫會臨到誰,就像房仲業務常說的,真正的成交可能是在菜市場裡,甩著夾腳拖、其貌不揚的田僑仔,或是提著菜籃、穿著袖口鬆脫的破舊毛衣的大媽身上,因為真正有錢的投資客,往往是最低調的。
神盼望我們向眾人傳福音,正如馬太二十八章19節所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這裡的萬民是指所有的人。因此,基督徒傳福音,難免會碰上各種軟硬釘子,而我就遇到了一位因著福音而結識的硬釘子,姑且稱她為愛馬仕女孩吧!
她是一個嘴裡不饒人、成熟世故的上班族。我第一次遇見她,是平日的下班時間,她正趕著跟朋友吃晚飯。我們上前跟她傳福音,才分享了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裡來……」她不等我們說完,就語帶挑釁地說:「你們知道嗎?你們都太年輕了,你們懂什麼人生?勞苦重擔?你們擔過嗎?青春正盛,四肢健全,有什麼苦難見證,能說這位神很好?」
聽到這裡,同伴已經打了退堂鼓。我厚著臉皮,心想「寧可錯認,也不可錯放」,堆著笑臉回她:「雖然每個人境遇不同,但人有靈,人的靈就是為著盛裝神……」

辯才無礙的她,立刻撇嘴回應:「這倒是沒錯,妳說的都很有道理。但是,如果,我是說如果,我不是要咒詛妳,如果妳遇到悲慘的事,像是毀了容、少了一條腿,妳還能站在這裡傳福音嗎?如果可以,我就佩服妳,也比較會相信這位神吧!」
話音剛落,行人號誌燈正好轉綠,拎著愛馬仕包的她一個轉身,滑進了行人穿越道,幾秒之差,就被隨後湧上的人潮吞沒。我與同伴像礁石一樣留在原地,各色人群從我們中間穿梭而過。閃爍的倒數計時器,一秒一秒地跳減,彷彿正面無表情地問我:「要跟上嗎?至少給她一張福音單張?」結果,穿著布鞋的我,竟然追不上蹬著高跟鞋的她。
我姑且把她那番話,當作是對整體社會不滿而生出的憤世嫉俗。但她的這番話,確實提醒了我,如果人必須先經歷悲慘的人生才能接受福音,這位神就未免太苛刻了,也誤解了這位滿了愛的神,因為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福音是神的大能,顯明在於人的相信,而不在於人受苦的程度。
在這裡,補上我那天原本想對愛馬仕女孩說的話:正因為人有靈,所以人裡面才會有深處的感覺,正如唐朝詩人李商隱詩中所說,「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有些話即使不說,彼此心裡仍有深淵與深淵的響應。所以,作家不必然要親身經歷脫序、悲慘的人生,仍然可能寫出撼動人心的故事,因為人有同理心,能夠感同身受。同樣的,神造人,賜人有靈,目的就是為著盛裝神。因此,不論是上流社會,還是市井小民,只要是人,都需要盛裝神。所以,福音是所有人的需要,身強體健的人需要,貧病交迫的人也需要,因為人的靈是器皿,唯有盛裝神,才能得著滿足。
冬去春來,轉眼又是夏天。一個盛夏的午後,我在另一個路口傳福音,一個女孩正在等待綠燈通行,我上前與她攀談,沒想到這回換上夏裝、短裙的愛馬仕女孩,又出現在我眼前。想到基督徒傳福音不能揀選人,在輪過幾番綠燈通行號誌、短兵相接之後,稀奇的事發生了,她願意跟我回聚會了。至於結果如何,就請各位自行想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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