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市召會賴姐妹)
我從小在幸福的家庭中長大,感謝神在創世以前就已經揀選我,也讓我有這些可愛的家人。我在高一接觸到福音,認識主耶穌是生命,就簡單地信主,於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受浸得救,享受主耶穌作我的生命,至今已經十一年了。
高中時有一次經歷,主讓我認識到自己是沒辦法靠自己去愛人的。約翰一書四章十九節說,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若沒有享受神的愛,人的愛都是有限的。
我大二開始參加大專特會,每次說到要奉獻,就把自己的情感、未來的婚姻都獻給主,讓主掌權。大學畢業後,參加了幾次青年在職特會和成全聚會,才慢慢地和主有更具體的禱告奉獻。
我向主開的第一個條件,是配偶要是個愛主的弟兄,因為愛主的弟兄,就一定會愛我。我也看到許多愛主又喜樂的家,常常打開家愛筵我們,讓我渴慕未來的家也能像他們一樣,每次有摩擦時都有主耶穌作和平的橋樑。
第二個條件是丈夫要是個溫柔的人,可以平衡我兇巴巴的脾氣。
第三個條件是丈夫要願意和我一起打開家,為著基督與召會牧養、愛筵弟兄姊妹們。我聽過有弟兄的家二十四小時為人打開,讓我心裡很羨慕,盼望未來的家也能這樣隨時供應人的需要。
還有幾個附帶的條件:希望弟兄全家都信主,希望他不挑食,也希望他聽得懂我的冷笑話。

我對弟兄最初的印象,是大學時一起參加大專特會,覺得他安靜木訥,沒有特別的印象。後來大學畢業後,他回來和我在同一個小區配搭服事,我發現他個性慢,說話前總要停頓一下。有一次服事配搭上起了點衝突,後來他發現是自己搞錯了,主動道歉,我也發現他對主很忠信,對神的事很絕對。還有一次他原本不想做的事,經服事者交通後仍願意去執行,我對願意好好溝通的人很有好感。當時因為要參加教會訓練,就把這事擺在禱告中,讓主帶領,先去受訓了。
受訓結束後開始工作,服事者關心我的婚姻,問我對弟兄的感覺,我說不敢確定,但仍有好感,便繼續擺在禱告中奉獻給主。過了一陣子,服事者約我吃飯,弟兄也一起來,我們就正式開始交往,每週一起晨興晚禱,追求屬靈書報。
剛開始弟兄有點緊張,常常是我問他答。那時交往還沒公開,為了保護彼此,約會多半是台北各處的小公園和便當店。雖然沒什麼特別的活動,卻漸漸發現他很符合我向主禱告的條件。
不過事情並非都很順利。我是個比較敏感的人,容易覺得受傷。記得有一天弟兄心情不好,不太理我,我帶著受傷的感覺向主禱告,主給了我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二節:你們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我明白主是要我更專注於和對方一同享受主,而不是小情小愛,便願意繼續操練轉向主。
最難過的一次,是我和弟兄約好了時間,他卻臨時太累取消。我理解他的疲憊,心裡卻很受傷,哭得很慘,甚至一度想暫停交往。主給了我一首詩歌:仍然當愛,仍然當給,照舊你還餘一握;所有的愛,所有的給,要使神賜加倍多。我明白主是要我把天然的愛再奉獻給主,藉著主的愛來愛人。我坦白告訴主,我不會愛,求主自己作我的愛,那天起我就把感情完全交給了主。
後來我們的交往更加順利,主也在各方面為我們預備好了,於是我們決定成家,願意以家為單位服事所愛的主,也服事弟兄姊妹和朋友們,願主繼續祝福我們這個新成立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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