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想透過「善行」等行為得到祝福,神不是這樣看。
神是公義的,他不能違背自己;人是不完全的,不能靠積善行逃避、交換神眼中的罪。
經上記載神「應允」要大大的祝福信心之父亞伯拉罕以及他的子嗣,子嗣不是指所有的子嗣而是指耶穌基督一人。其他的子嗣仍然犯罪,暫時受世上律法的管轄像奴僕,只能憑己意守律法為善,好好活著有吃有喝知足常樂。
基督是完全人,是神及人的子嗣,是神看唯一無罪的人,替世人的罪承受神的刑罰,為我們一次、永遠滿足了神的公義。
唯有信靠無條件、永遠同在的基督聖靈,常在基督關係裡的,就不再受神律法及肉體情慾的轄制,罪得赦、身體得贖,不再定罪,「在基督裡」蒙受神所「應允給子嗣」的祝福,得滿足並有能力祝福別人。
陳尚勳 / Kev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