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幸福」嗎?
答案因人而異...

窮人說:有錢就是幸福。
富人說:有閒就是幸福。
農民說:豐收就是幸福。
員工說:不上班就是幸福。
學生說:考上大學就是幸福。
乞丐說:有飯吃就是幸福。
殘者說:能走路就是幸福。
盲人說:能看見就是幸福。
醫生說:治好病就是幸福。
病人說:能夠活著就是幸福。
『幸福』是人類心理一種持續感到愉悦與滿足的心理狀態。
『幸福』不是得到你想要的一切,而是享受你所擁有的一切。
『小時候,幸福是一件簡單的事;長大後,簡單是一件幸福的事。』
有位哲學家說過一句名言:「人類幸福的兩大敵人是痛苦和無聊。」
身體的疼痛可用藥物減輕,但是心理的疼痛與無聊的問題,則需另謀良策。
法國作家雨果則說:「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堅信有人愛我們。」雨果所指的愛,是神的永恆之愛。
『真正的幸福,只有當你真實地認識到人生的價值時,才能體會到。』- 穆尼爾•納素夫
我認為幸福就是:
「神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壹4:16
「我凡事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知道,必須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並且記念主耶穌的話,祂自己說過,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
「因此我的心快樂,我的靈歡騰;我的肉身也安然居住。」詩16:9
「幸福」的生活,有三個不可缺的因素:一是希望,二是有事做,三是能愛人。
看見神的計畫,使我們有盼望,
認識神的工作,使我們有事做,
被主的愛充滿,使我們能愛人。
想要擁有幸福嗎?你不可少的只有一件...
來找我們,我們會告訴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