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訓中,我們逐漸明白的事
今天我要講一個故事,或許你們覺得很蠢,但是在現實的社會中已經發生過很多類似的案例。如果正好沒有聽過或是看過的人,這個見證或許對你們是一個很特殊的一個經歷。我希望藉由這個故事能夠帶給你們一些感觸和得到的一些真理和與啟示。
從前從前,培根畢業於某某大學的財務管理系,讀完四年剛畢業的那年,工作就一直都不是很順。剛開始,培根到食品公司當包裝員,因為產量縮減,原本四線合併成兩線,所以培根不幸地只做半個月就到鶯歌上班,培根後來就到生產機器人的觀光工廠做車床人員,後來不幸地,因為身體不適,他已經拉肚子超過一週,去看了醫生還是沒有太多的改善,所以培根索性地請辭了這份工作,然而培根因為身體的因素在家休養了一個月,在身體好轉之時又就去應徵建材行的會計助理,很不幸地,他做到第四天就離開了。因為過去培根都是在產線的環境之下工作,都是一對一,永遠都只會對到公司內部的組長和課長,不會對到公司以外的人,但是會計助理是一對多的工作,所以跟前面兩份工作相比之下較不單純,這份工作不只對到公司的主管,除此之外,也會接洽到一些客戶,甚至也會接觸到現場的揀貨員,所以自然而然培根就不太適應這個工作的環境和氛圍,毅然決然地離開了這個環境。…在這漫長又艱辛的一年,培根的工作一直不穩定,也換了十幾份工作。
培根畢業了一年多,到臉書的社群求職,有一個人在臉書假借銀行的行員要求培根加入LINE ID,還跟培根說:「如果您要應徵這個職缺,就必須配合提供帳戶和存摺,一本帳戶租借10天,發放11000元的薪水,若是一個月,可以領33000元,您放心我們這裡是正規公司,不收取您任何的費用,對您個人的隱私絕對保密…薪水可匯款或是郵寄都很方便。」剛開始,培根都不理睬LINE的訊息,但是那個人就一直傳訊息。…沒想到,培根因為一時地衝動,一時地疏忽,而沒有查證裡面的訊息,於是就按照他人的指示,把存摺和提款卡用衣服包住並裝到盒子裡並包裝好,還照著他人的指示操作Famiport,並跟培根說:「如果全家店員問你要寄什麼東西,你就說要寄衣服。」過來不久,培根以全家店到店的方式把包裹寄出去了。
過了兩天的一清早,某某銀行打電話給他,跟他說:「您好,我是某某銀行的櫃檯人員,提醒您,您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了。」培根知曉這件事,便立刻打開他的網銀,但是他嘗試了許久,甚至多次都發現他的網銀無法登入,於是他過了不久驚覺不對,便拿起手機直接打電話給165,但是打了多次都未打通,於是他下載了165的反詐騙App,並且也在那個App通報,他已經被求職詐騙了,希望反詐騙的組織可以盡快地處理這件事,也希望這件事情終究會有個著落。…聯絡完沒多久,培根便躲在棉被默默地哭泣,希望他這兩天沉重的心情能有予以宣洩。
過了兩分鐘,165打電話給培根,並且了解培根發生事情的經過,也請培根提供身分證字號,並且查明培根的情形,據實地告訴培根,您已經有三個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先確認您目前的居住地,你去鄰近的派出所報案,於是165通報了鄰近的派出所,請培根10-15分鐘到當地去做筆錄。總而言之,培根掛斷了電話,收拾了東西,便立刻騎機車前往鄰近的派出所做筆錄,並跟警方說明被詐騙的經過,也提供了先前在Facebook和LINE上的對話紀錄,甚至是帳戶過去幾天一直到現在的交易紀錄,希望詐騙集團能夠盡快還他清白。
萬萬沒想到,培根過了一個月又接到了警方的來電通知,並請他再次地到場做筆錄,當天他的母親訓斥了他一頓,甚至還強迫他要說明事情的發生經過,自從那個時候,培根就很害怕回家,也覺得這個家似乎沒辦法給他任何的安全感和歸屬感,於是他回家都偷偷摸摸地回家。
雖然培根很難過會有這段經歷,但是他仍在深夜之時靜坐在書桌前默默地禱告:「親愛的天父,我很難過自己有這段的經歷,求主給我智慧讓我能夠度過這個低潮,也求主能夠撫慰我的心,讓我的生活能夠繼續往前,雖然我沒辦法做的了什麼,但是保守詐諞集團能夠還我清白…。」
雖然培根的帳戶被凍結了,但是他仍然沒有放棄自己的希望去找了一份現領的工作,也願意低下頭來做基層地工作。雖然他的身材嬌小又可愛,他仍持續地在物流公司揀冰和疊保麗龍箱度過沒辦法使用帳戶的日子。過了數月,那間物流公司因為沒有東西,所以培根很不幸地,開始放了二週的無薪假,他實在是沒辦法忍受兩週都沒有薪水的日子,因此他毅然決然地到了電子公司做技術員,做了數月,他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傳票,他也配合了地檢署去做筆錄,他甚至也將事情發生的情況據實地告訴檢察官,明明他無心提供這個帳戶,而且也被詐騙了數萬了。檢察官不但沒有同情他,甚至還罵他活該,這簡直是在傷口上灑鹽啊!但是檢察官在地檢署為他上了一堂課,並且告訴他的情形違反了以下的法律: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依洗錢防制法第2條規定: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規定: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除此之外,檢察官也問他是否跟被害人在法庭上調解,經過了一段時間深思熟慮,他決定要和被害人和解,於是檢察官過了數月又聯絡被害人,請他們到調解庭來調解。總而言之,培根也跟每一個被害人走完了調解的流程,並且在調解的過程中達成了共識,因此法院從輕量刑,願意為培根爭取緩刑。最終培根被判了三年的緩刑,於是培根毅然決然地找到了更高薪的工作,又從原本基層的技術員轉職成文員,培根也照實地分期付款,每個月也很努力地還清了被害人錢。經過了三年,培根終於還清了法院的罰款和被害人的錢,工作也漸入佳境了。
這個故事也給了我們一個啟示,現在的科技越來越發達,詐騙的案件也會隨著科技而日新月異,我們可能很天真地認為讀商科畢業的人應該對於資金的流入流出更了解,更能辨別詐騙的訊息,但既然發生了這件事,我也送大家一段話:
將你的過去放在神的憐憫下,將你的現在放在神的慈愛中,將你的未來放在神的供應上。
總而言之,當這件事情降臨在任何人身上,我們無辜地成為了被告人和被害人,甚至我們的帳戶被凍結了數月和數年,我們的生活真的很不方便又可憐,但是這個故事中的培根並不會因為這樣而對生活失去了信心,他反而處事樂觀,甚至還在教會承接了更多的服事,甚至也在團契中興起了負擔承接幹部,雖然培根因為這樣而失去了從事金融業的機會,但是他從不喪氣,也不放棄教會的任何聚集,願意服下謙卑,從最基層的工作做起。我們實在是需要放下過去,求主憐憫我們過去的經歷,並學習將自己的有限交託給神,使我們能夠活在神的慈愛之中,但我們永遠都不要想,我們交托出去的一切都要得到神的供應,教會不是我們的許願池,我們乃是要默默地奉獻,才能夠等候神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