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閱讀瑪拉基書,有個主觀的感悟。依據聖經恢復本,瑪拉基書的主題是「耶和華對利未子孫(在以色列中間的祭司)和雅各子孫(以色列人)的對付」,既然是「對付」,那想來耶和華神是要來勸戒或責備吧!但耶和華神卻不在書卷的一開始先責備,而是先說了自己對雅各的愛。
「瑪1:2-3耶和華說,我愛了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了我們呢?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
從第一章第六節開始,才進入對以色列人的斥責:「1:8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是惡麼?」後續又陳述了「祭司干犯耶和華的誡命」、「猶大(事實上是指祭司)的詭詐」、「恨惡人對自己妻子的詭詐」等。
看到這樣的陳述,讓我想起我對自己的子女說話的順序。每次孩子犯了錯,我要跟他們反省談話時,與耶和華神是反過來的。我會先說「你這樣很不好,要改進,知道嗎?」然後後面各種說明或舉例,直到孩子懂了,我才會說「媽媽還是很愛你的。」
耶和華是我們的父神,為何父神會先說愛雅各,再說後面那些苦口婆心的責備呢?後面,祂花了四章的內容來詢問以色列人、勸戒以色列人、批評以色列人,但祂卻在前面說,愛雅各,這是不是說,祂是先愛雅各與他的後裔以色列人,然後再責備?
曾經有位年長弟兄提過:「對他人或兒女的要求和關愛都要具備,對方才有可能改變。」我們不能只有要求或只有關愛。只有要求,對方會覺得過於嚴厲,不願接納;只有關愛,會讓對方誤以為自己做任何事都會被無條件地包容。
然而,弟兄當時沒有提過愛與責備的「順序」為何。在我們直覺的印象中,經常會先責備後關愛,但從我們主觀的經歷中,被要求的人恐怕會認為「我表現好,媽媽才會接納我。」、「我準時參加聚會,主耶穌才會愛我。」從瑪拉基書的篇章來看,或許是要先表達愛,再表達自己的要求與責備,這個順序或許也是很重要的。
作者:牧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