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學三年級時,因為爸爸工作的關係,父母帶著我和弟弟到美國生活一年。我們剛到美國時語言、飲食、文化、生活模式都要重新適應,同時當地華人不多,所以我們到學校,或住處都很難建立歸屬感。在這段適應期間,我們住的社區有基督徒租了一間房子,作為聚會的場地使用,他們大部分都是台灣人,在第一次聚會時他們遇到我們,就熱情的邀請我們一起。當時因為人生地不熟,看到台灣人時倍感親切,又看到有同年紀的小朋友,所以我和家人就喜歡來到他們的聚集中,開始與他們一起過召會生活。
因為我們只會在國外生活一年,所以很多大型傢俱都沒有買,當聖徒們知道後,就主動把自己家裡多的傢俱拿來借我們使用,像是床墊、烤箱、電視、甚至汽車,有時候也會帶我們出去玩、到他們家裡坐坐;弟兄姊妹這樣愛我們,顧到我們各方面的需要,讓我們覺得就算在異鄉也滿了溫暖。同一年我媽媽就在那裡受浸成為基督徒,並且在回到台灣後繼續過召會生活。
後來有一天媽媽跟我分享,其實她有一位同事也是基督徒,出國前常向她傳福音,邀她來聚會,不過媽媽都沒有答應,直到有了在美國的經歷,並且在那裡成為基督徒,她發現雖然繞了一大圈,從台灣到美國再回到台灣,但其中任何一個環節都不可少,每一個人、每一件事、每個時間、每個地點,都能見證所有的人事物,都是主為她預備的,為著使她和她的家人接受主耶穌作救恩,並且蒙保守在召會生活中。
在召會生活裡,我逐漸認識神創造人的心意和目的。在聖經的創世記一章26節,『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從這裡我知道,我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樣式被創造的,並且被造的目的就是要接受神作生命,要在地上代表並彰顯祂。
我大學是讀景觀設計系,常常花很多時間在畫圖、做模型,既然付出了許多時間和精力,理所當然想得到老師的肯定,但事實往往不如預期,幾乎每次都是其他同學的作品獲得老師青睞。所以儘管我在準備過程中學到很多,知道結果的當下卻覺得白忙一場,有強烈的無力感,覺得「我在這裡做什麼」。
我許多的經歷都和我的同學一樣,並沒有什麼特別,要上課、考試、交報告,也會有軟弱失敗的情形,但是因著我持續過召會生活,所以每當來到聚會中,我就一次一次得鼓勵,我的生活有一個榮耀的目標和盼望:就是接受神作生命,並且要在地上代表並彰顯祂。
去年七月大學畢業後,覺得作一個基督徒,就是做一個會經歷、並且享受神的人,同時也希望更認識我所信的是誰,所以參加了召會的訓練。我在這個訓練裡裡學習讀經、禱告,過規律的生活、建立好的性格,也學習做事、做人,過一種愛神、愛人的生活,並且在其中主觀的經歷神的話、享受真理豐富的供應!
文/黃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