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勒索」在今日已是很常見的日常用語,這樣的處境也是我們很容易遇到的。當我們遭到他人情緒勒索時,應當如何應對?若我們自己也會情緒勒索他人,這代表我們的裡面發生了什麼事?
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一詞,目前可查的最早文獻記載見於1947年10月美國《全國女性院長協會會刊》(Journal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ans of Women)刊登的〈紀律與群體心理學〉(Discipline and Group Psychology)一文。作者弗利茲‧雷德爾(Fritz Redl)用此詞描述領導者(如教師、輔導員)以情感依賴支配團體的一種不良團體氣氛。1997年,美國心理學博士暨心理治療師蘇珊‧佛沃(Susan Forward)在《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一書中,將這個概念發揚為今日人們所熟知的定義:利用 FOG——恐懼(Fear)、義務(Obligation)與罪惡感(Guilt)來操控對方順從己意。
但早在心理學領域出現這個詞與概念以前,聖經就已經把情緒勒索的面貌毫無保留地攤開在世人面前。這位主角就是新約聖經裡的馬大,她至少有三次情緒勒索他人的表現。
提摩太後書 3:16 說:「聖經都是神的呼出,對於教訓、督責、改正、在義上的教導,都是有益的。」讓我們一起看看這三次互動,能給情緒勒索者(下稱「情勒者」)和受情緒勒索者(下稱「受情勒者」)怎樣的啟示。
【第一次】路加福音 10:38–42:「我都⋯⋯了,你不在意嗎?」
10:38 他們走路的時候,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待祂到家裏。
10:39 她有一個妹妹,名叫馬利亞,在主腳前坐著聽祂的話。
10:40 馬大伺候的事多,各方忙亂,就進前來,說,主阿,我妹妹留下我獨自一人伺候,你不在意麼?請吩咐她同我作她分內該作的事。
10:41 主回答她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
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美好的分,是不能從她奪去的。
「我獨自一人伺候,你不在意麼?」:馬大控告主不在乎自己的付出,試圖引發主的「罪惡感」。
「請吩咐她同我作她分內該作的事」:馬大定義別人的「義務」,並要求權威者照自己的意志下達命令。
主的回應是溫柔地連呼兩次「馬大,馬大」,點破她的現況是「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主不受人的情勒操縱,沒有跟著馬大起舞。反之,主指出「不可少的只有一件」,而且是美好的分。
■ 如何應用?
情勒者:當我們像馬大「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的時候,我們需要來到主的面前禱告,讓主溫柔地呼喚我們,向我們指出那件最重要的、美好的分。
受情勒者:轉向住在我們裡面的主。主不受情勒的操縱;親近主、享受主,正是我們所不可少的那美好的分。
【第二次】約翰福音 11:17–25:「現在講還有什麼用?這算什麼?」
11:17 耶穌到了,就發現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1: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三公里。
11:19 有好些猶太人來到馬大和馬利亞那裏,要為她們兄弟的事安慰她們。
11: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去迎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11:21 馬大對耶穌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
11:22 就是現在,我也知道你無論向神求甚麼,神也必賜給你。
11:23 耶穌對她說,你兄弟必然復活。
11:24 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
11:25 耶穌對她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信入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這是一種被動攻擊(passive aggression)話術,潛台詞是「人死了都是因為你遲到、你不夠在乎」,將死亡與失落的痛苦轉嫁為對對方的控告。
「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必復活」:當主給予應許時,她擅自將其推向渺茫的未來,潛台詞是「現在講還有什麼用?這算什麼?」
從馬大說「我兄弟就不會死」可以看出,她相信、也知道主的能力,卻說反話,控告、歸咎、諷刺主,試圖用罪惡感操縱主。
但有趣的是,馬利亞後來也說了同樣的話:
11:31 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
11:32 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祂,就俯伏在祂腳前,對祂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
11:33 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靈裏悲憤,又受攪擾,
11:34 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那裏?他們說,主阿,來看。
11:35 耶穌哭了。
11:36 猶太人就說,你看祂何等愛這人。
馬利亞說了和馬大同樣的話:「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就不會死」,但聖經卻記載了馬利亞「俯伏在祂腳前」。而且馬利亞講完這話,耶穌接著就行了讓拉撒路復活的神蹟。同樣的語句,一種是出自控告,一種卻只是出自遺憾與傾吐。
■ 如何應用?
情勒者:當我們像馬大一樣用自身的遺憾控告他人時,我們缺的,是像馬利亞一樣「俯伏在祂腳前」。
受情勒者:轉向這位不隨人的控告起舞的主。但祂接受人的傾吐,甚至與人一同哭泣。
【第三次】約翰福音 11:28:「夫子來了,叫你」
在拉撒路這件事上,馬大還有一個耐人尋味的小動作,需要單獨列為另一個情勒的事例。
11: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去迎接祂,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11:28 馬大說了這話,就去暗暗的叫她妹妹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
「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馬利亞不願意出門。或許是太過悲傷,或許是對主失望。
「夫子來了,叫你。」為何馬大要叫她?按照馬大的作風,很可能是要一起控告主。為何不惜假傳主的命令?很可能是因為自己叫不動馬利亞。
所以在這個事例中,馬大所行的更甚於其他兩次:這次她是情勒馬利亞出面,一起情勒他人!
按照聖經的思想,說謊與妄稱主的名都是罪。主怎麼對付馬大假傳主的命令,這裡沒有記載,只記載了主之前就定意要去「叫醒」拉撒路:
11:11 耶穌說了這話,隨後對他們說,我們的朋友拉撒路睡了,我要去叫醒他。
主在與馬大、馬利亞互動之後,繼續往前,完成祂原先所要做的:
11:41 他們就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向上說,父阿,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我。
11:42 我也知道你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群眾,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
11:43 說了這話,就大聲喊著說,拉撒路,出來!
11:44 那死人就出來了,手腳裹著布,臉上包著手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讓他走。
面對人的操弄與假借名義,主並未被牽著走,而是始終定睛於父神的旨意與時間表!
■ 如何應用?
情勒者:不惜假傳聖旨、假傳權威者的命令,本質是「想掌控的太多,實際能控制的卻太少」。情勒者需要向主承認自己的不能。
受情勒者:轉向這位不受情勒而改變步調的主,祂繼續照著父神的旨意而行,時候到了便「舉目向上說,父阿,我感謝你」。
願我們在各種關係的拉扯中,都能學會放下掌控,也學會不受情勒的操縱;願我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回到主面前,得著那不可少的一件!
路加醫話 2026.10.9
參考資料:
1. Redl F. Discipline and group psychology. Journal of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eans of Women. 1947 Oct;11(1):3-15. Available from: https://archive.org/details/sim_initiatives_1947-10_11_1
2. Forward S, Frazier D. Emotional blackmail: when the people in your life use fear, obligation, and guilt to manipulate you. New York: HarperCollins; 1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