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四章
介言
忠實遵守律法的勸勉- 4:1-40
摩西用「現在עתּ」一詞,從對主為以色列所行的事的回顧,轉至對保持主律法的勸告。恩典的神聖表現,把以色列置於責任之下。他們要認真遵守法律,使他們可以繼續享受神約的祝福。勸誡始於呼籲聽從主的誡命和維護它的權益,不加不減。因為不僅生死存亡在乎此,而且只有藉此以色列的智慧和偉大,才能在所有民族面前顯明(4:1-8)。
然後摩西警告百姓不要忘記在何烈山發生的事(9-14節),以致陷入偶像崇拜(15-24節)。這話結束於背道的結果,就是被趕到外邦。這個作為對以色列人的威脅。它又應許悔改和真誠回轉,就得以恢復(25-31節),並說明這種威脅和應許的理由,是基於其近期歷史(32-34節)。其目的是保守以色列民忠於其救贖的唯一來源—神(35-40節)。
4:1 「以色列人哪,現在你們要聽我所教訓你們遵行的律例和典章,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
以色列人要謹守摩西教導他們的法律和典章(這是他們當行的),使他們可以生活在主所賜他們的土地上,並得為業。 「聽從」涉及用心和順從。 「律例典章」代表舊約中一切的律法(如利19:37),包括其兩個主要部分:「律例」包括道德戒律和成文的約法,在五經較早的書中,主要使用חק 和 חקּה,即百姓所必須遵守的一切;「典章משׁפּטים,」意即規矩,就是他們對神或是對同胞應守的規矩(參申26:17)。有時,誡命המּצוה一詞被加上,或以單數出現,作為綜合概念(申5:28;6:1;7:11),或以複數出現(申8:11;11:1; 30:16);有時附以העדת一詞,即誡命,作為神旨意的體現(申4:45,6:17,20)。
生命能否維持,能否長壽,取決於在應許之地的行為(出20:12),一如摩西一再提醒他們的(參4:40;5:30;6:2;8:1;11:21;16:20;25:15;30:6;15;32:47)。
4:2 「我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
然而,要遵守律法,就應保持律法原樣,不得在律法上加任何內容或從律法中摘取任何內容。人應服從它為不可侵犯的神的話。 不僅不能削弱誡命,甚至不能加增誡命,使神的聖言變成人的教訓,如法利賽人所作。 在13:1中重復了這一誡命。 摩西之後之申言者將這話重復(耶26:2;箴30:6),在整本啓示錄結束時,這話再次出現(啓22:18-19)。 同樣,基督也說過,他不是來毀滅律法或申言者,而是要實現(太5:17)。 舊約並沒有被新約廢除,而是被美化和完善。
4:3-4 「耶和華因巴力毘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毘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惟有你們緊聯於耶和華你們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
以色列人剛剛經歷了忠實遵守律法如何帶來生命,這是主在巴力毘珥所做的事,當時他摧毀了敬拜偶像的人(民25:3;25:9),而忠實跟隨主的卻能活著。這裡的「緊聯 בּדּבק」,指跟隨一人,緊緊抓住他。 摩西引述了這個例子,因為會眾在最近經歷了這一切。 一方面,它充分證明對主忠心的結果,另一方面,它充分證明對他背信棄義的結果。「你們親眼看見」,如3:21節說的。
4:5-6 「看哪,我照著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因為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中的智慧和精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智慧精明。」
摩西教導的律法是耶和華的誡命。在各國眼中,堅持並遵守這些原則,應成為以色列的智慧和聰明。當他們聽到所有這些律法時,他們會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 רק , 只有他們有)智慧,有精明!」。歷史證明了這一點。所羅門的智慧不僅使示巴的女王驚奇(王上10:4),而且以色列在摩西律法中所擁有的神聖真理,吸引了異教世界中認真的頭腦,從以色列的智慧中,尋求內心的滿足,並心靈的救恩。當他們短暫的綻放萎糜後,基督教又使一個接一個異教國家相繼瞭解真神,並獲得了永恆的救恩。儘管這些神聖真理仍被古代和現代的哲學家認為是愚昧的。
4:7-8 「那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神,在我們呼求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又那一大國的人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和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頒賜的這一切律法?」
以色列智慧的強大和吸引力,在於他們所信的耶和華。當他們呼籲他時,神就成他們的幫助(參申33:29;詩34:19;145: 18; 王上2:7)。這是其他國家的神靈從未有過的。 他們因神的律法,擁有異教徒從未有過的法律和典章。 真正的律法源於神。 當人缺乏對神的知識,法律,和權利,其基礎就被動搖和失落(參羅1:26-32)。
4:9-14 因此,以色列不要忘記自己親眼在何烈山所見的事物。
4:9 「你只要謹慎,殷勤護衛你的魂,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這些事在你一生的日子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
「你只要謹慎,殷勤護衛你的魂」「 護衛你的魂」,即以靈魂為生命之源,保守它免受危險和傷害(箴13:3;19:16) 。 「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את־הדּברים(出19-24章描述的事實),又免得這些事在你一生的日子離開你的心」也就是說,您一生都不要遺忘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神的所有行動,構成了真正的信仰基礎,盟約立法的真正立場,以及摩西賜下的所有法律和法令的客觀真實和神聖的堅定保證。正是這一點,構成了舊約宗教與所有異教宗教之間的本質區別,其創建者雖承認從神聖的靈感中得出了其教義和法令,但沒有提供任何實際證明,它們的起源是神聖的。
4:10-12 「特別不可忘記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那時耶和華對我說,你招聚百姓到我這裏,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在地上活著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自己的兒女這樣行。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黑暗、密雲、幽暗。耶和華從火中對你們說話,你們聽見了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只有聲音而已。」
摩西用「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這樣的話來提醒人們這些重大事件:首先,神指示他聚集他們在一起,以便向他們宣講祂的話(出19:9),使他們終生學會敬畏祂,並教導他們的兒孫們(申1:27); 其次(4:11),他們來到了燃燒的山(參出19:17)。「火焰沖天」,是對火柱威嚴的修辭性描述,主的榮耀在這火中出現在西乃山上。這樣的描寫,旨在打動人心,把神這種顯現的記憶,深深銘記心內。「黑暗、密雲、幽暗」等於出19:18之「山上的煙氣」,目的是一樣,旨在打動人心。
最後在12,13節,他提醒他們,耶和華是在火中說話的,並補充了一重要話,為接下來的事情做準備,「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像。」這與出24章完全吻合。在那裡百姓站在山腳,看見耶和華的榮耀顯現山上「好像列火」(出24:17),甚至在立約之後,那些「觀看神」的尊貴者(11節)也沒有看到他的形像。出33: 20,23說,沒有人能看見神的臉(פּנים)。摩西在耶和華與他面對面說話時(民12:8),看到的耶和華的形象(Temurah 民12:8),但也不能以肉眼看見神本質的形像,而只是一種神榮耀的顯現,摸著他自己的直覺和感官而已。這不應被視為神的形像,它只是對神性的充分體現。真正的神是沒有人眼可以看見的。
4:13 「祂將所吩咐你們遵行的約,就是十條誡命,向你們宣示,並將這些話寫在兩塊石版上。」
以色列人看不見神的形像,只能聽見神的話。當主向他們宣告他的約,並說出十誡之後,祂便把這十誡寫在兩塊石版上 (出20:1-14,17;31:18;24:12)。 關於「石版」,參出34:1。
4:14 「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和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
當主親自以十誡向人宣告他的約,命令他們遵守時,他同時要摩西向他們傳授他們在迦南地應遵守的法律和典章,即出21章後的西乃山之律法和典章。
4:15-16 「所以你們要殷勤護衛你們的魂;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甚麼形像。恐怕你們敗壞自己,為自己雕製偶像,就是任何形狀的像,無論是男像或女像,」
以色列人在何烈山既看不見神的形像,因此要當心,(為自己的屬靈和肉身生命)不造出任何耶和華的像以敬拜之。 (關於偶像,參出20:4。)「無論是男像女像」(關於Tabnith,參出25:9),加強上文的「偶像」,用於解釋和強調該禁令。
4:17-18 「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
他們也不可造任何野獸的形象。 這是警告他們不要模仿埃及的動物崇拜。
4:19 「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便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它們。」
他們也不可被勾引(נדּח)崇拜天上的星星,也就是說,當天體以光輝燦爛的光芒發光時,他們不可被感官所吸引。禁止之理由是:「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這意思不是Onkelos, the Rabbins, Jerome等所說,「神賜給異教徒太陽,月亮,和星星,叫它們為他們服務「,而是如殉道者猶士丁, 亞歷山大的格利免等人所認為的,以日月星為敬拜對象。根據聖經的觀點,即使是異教徒的偶像崇拜,也是通過神的允許和安排而存在的。神任憑異教徒崇拜偶像,滿足他們可恥的慾望,因為儘管他們認識神的作為,卻沒有尊他為神(羅1:21,24,26)。
4:20 「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你們作祂的子民,作祂的產業,像今日一樣。」
以色列人在這方面不應該效仿異教徒,因為耶和華把他們帶出埃及的鐵爐,把他們領出來歸自己。這「領出來לקח」,就是將他們與其他民族分開 ,成為神產業的子民。 因此,他們不是要以任何形式的造物向神祈禱,而是要以沒有形象和形式的方式崇拜神,因為只有這種方式與神的本性對應,而神的本性並無形象,因此無法被模仿。」鐵爐בּרזל כּוּר ,是描述以色列在埃及遭受的可怕苦難的重要表號。「產業的子民נחלה עם」與申7:6的「子民סגלּה עם」同義,參出19:5之「珍寶」。 「像今天一樣」,如申2:30。
4:21-24 「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讓我過約但河,也不讓我進入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但河;但你們必要過去得那美地。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製偶像,就是耶和華你神所禁止你製造的任何形像;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以色列人被帶出埃及這事,使摩西想起了以色列人的結局,就是迦南,並使他再次提到耶和華如何拒絕他進入這個美地。為此,他補充了新的警告,不要忘記盟約或為神做任何形像,因為耶和華是嫉妒的神,他永遠不會容忍這一點。4:21的起誓,既沒有在民20章提及,也沒有在民27:12摩西之死中提及。但這並不像Knobel所認為,使這話被質疑。從申命記3:23顯而易見,這裡並未提及所有歷史記錄。כּל תּמוּנת פּסל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見申4:16-18。 24節之「烈火」,特指神在烈火中的榮耀表現(出24:17)。關於這種啓示方式的象徵意義,參出3:2。 「忌邪的神」,參出20:5。
25-31節
為了加強這一警告,摩西提到百姓將來被分散異邦,作為背叛行為的懲罰。
4:25-26 「你們在那地生子生孫,久住而衰萎,就雕製偶像,徬彿甚麼形像,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祂發怒;我今日呼喚天地向你們作證,你們必在過約但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在那地上的日子不能長久,你們必盡都毀滅。」
以色列人若生子生孫,並在那地久了,就雕刻偶像,作神不喜悅的事以招惹他;在這種情況下,摩西呼籲天地作為反對他們的見證人,使他們迅速被毀滅。 「在那地住久了」涉及遺忘主先前的恩典,它不一定由於享受土地的財富而落於享樂,儘管這也可能導致遺忘神和他的恩典(參6:10;32:15)。26節開始結論的話。 「呼天喚地」意為傳喚證人。這裡的天地,不是指在其中居住的人,而是把天地人格化,把它說成活潑,有能力感官和言語的人,並被稱之為見證者。他們將站起來反對以色列,不是宣告以色列的罪狀,而是見證天地之主如何曾警告百姓,如申30:19的相對段落所描述的那樣,把生死擺在百姓前,讓他們選擇。因此,在懲罰他們時,他顯為義(參詩50:6;51:6)。「在那地上長久」,參出20:12。
4:27 「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祂所領你們到的列國中,你們餘剩的人數必稀少。」
耶和華將他們分散在萬民中,在那裡他們將因匱乏和苦難而滅亡,剩下的「人數稀少」(מספּר מתי創34:30)。 「在那裡」是指被分散的國家(參申12:29;30:3)。 關於「在那裡」作甚麽,參利26:33,36,38-39和申28:64,從以上可見,作者沒有Knobel 所說:摩西「腦海想到的是以色列人在亞述人統治下的光景」。他說的是所有將來會出現在背道的國家的被擄,包括在羅馬人統治下的分散。這種分散仍在繼續。 摩西所考慮的,是這種貫通歷代的懲罰。
4:28 「在那裏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那不過是木頭和石頭,是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喫,不能聞的。」
在這些外邦中,他們將不得不服事人手所造的神,木頭和石頭的神靈。它們既聽不見,也不吃東西,也聞不到氣味,即沒有感覺,也沒有生命跡象。 摩西在這裡的威脅,來自神聖永恆的律法。 偶像崇拜越加發展,形式則越粗野;它全部本質體現在其可憐的表現。 Schultz說「當人一棄絕啓示之神,就很快放棄理性和想象的神,淪至更低光景。同時人高舉自己在寶座上,誤以為自己得到無神論和唯物主義的’啓示’。
4:29「但你們在那裏必尋求耶和華你的神;你若全心全魂尋求祂,就必尋見。」
在那裡,以色列將在最深的痛苦中回轉,像福音書中的浪子一樣(路15:17),他將尋求主他的神。如果他全心全意地尋求,也將會尋見 (參6:5;10:12)。
4:30-31 「日後你遭遇患難,這一切事臨到你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是有憐恤的神;祂必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祂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
「日後(創49:1)你遭遇一切患難(即所有審判和苦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神,聽從他的話。」摩西以這種全面的警告結束他對未來的描繪(參利26:39-40)。「歸回神,聽從他的話」,基於神是那些熱心尋求他的人必能尋到的主。31節說:「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參利26:42,45)。「撇下你הרפּה」 , 意即松開手,將手從人身上抽出來(書10:6)。
4:32-34 「你且查問,在你以前的日子,自從神造人在地上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這樣的大事何曾有過,何曾聽過?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神何曾用試驗,用神蹟和奇事,用爭戰、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並大而可畏的事,試圖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民領出來歸祂自己,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
除了通過懲罰的威脅使人們免於背道以外,摩西通過提醒百姓的愛,以圖人們更加忠實的依從神的命令。他再次使他們想起榮耀的神跡,與以色列的呼召和拯救有關的神聖恩典。這是創世以來從未聽說過的。他這對真神之愛的有力實踐證明,結束了自己的第一段講話。申4:32中的結束的話藉כּי一字與31節中的主導思想—耶和華你神原是有憐憫的神—聯繫起來。它表明以色列被選和被贖的唯一理由,是神對人類的愛。 「你且查問,在你以前的日子,自從神造人在地上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這樣的大事何曾有過,何曾聽過?曾有何民聽見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 ,即人類自創造以來,於天下的所有地方的歷史,都不能與以色列在西乃山發生的事件相比(4:33,12)摩西提到神的榮耀顯現後,回到34節,述說神領以色列出埃及的神跡。
「神何曾用試驗(即埃及的法老被神試驗,參申6:22;7:18-19)、,用神蹟和奇事(十災,出7:3),用爭戰(於紅海,出14:14;15:3)、、大能的手、伸出來的膀臂(出6:6)、並大而可畏的事,試圖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民領出來歸祂自己,像耶和華你們的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最後提到的四點(即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把埃及的所有神的作為,皆以因果解釋之。它們啓示耶和華的萬能,並在人們心中產生了極大的懼怕(參出12:30-36)。
4:35 「這些顯給你看,是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
神使以色列看到這一切,為使以色列知道耶和華是神(האלהים,那神,其名為伊羅欣),在他以外別無他神(參4:39;32: 39; 賽45:5-6)。
4:36 「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管教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
神從天上對以色列說話(參出20:19 [22]),並且從大火中降下西乃山,「為要教訓你」。 這裡的教訓יסּר ,並不如Schultz所說,意味著「教導人們他的真理和主權」,而是如Knobel說:「將他們規範於聖潔」,以他降臨之可畏,激起他們對神聖潔的道路和審判之敬畏,從而顯示他本性的崇高和威嚴。
4:37-38 「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他的同在和大能領你出了埃及,要將比你大、比你強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
神作這一切,乃是出於他對以色列的祖先的愛:「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列祖之首),用大能親自領你(以色列)出了埃及,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關於這些經文的結構,不如Schultz所說。37節的כּי ותחת 不能被視為接續上文,也不能如Knobel所說,把37和38節當作條件,39和40節視為結果。這兩種解法都是勉強和不自然的。這些經文乃屬獨立的思想。最重要的一點是要使以色列對耶和華忠誠,這是整個講話的總和和實質,是整段的目的。唯一可爭議的點是,結論是從ויּבחר「揀選」(4:37)開始,還是僅從ויּוצאך「領出」開始。兩者皆有可能;就主要思想而言,無論我們是從以色列的選擇開始,還是從把這選擇付諸實行,脫離埃及開始,這種選擇都是耶和華對列祖的愛的結果。
「因他」這詞,說明以下要指出整段話的重點與內容,或整個呼籲最終的思想。神揀選以色列人,作耶和華的基業,並行所有神跡,領他們出埃及,是因他對列祖的愛,而不是因以色列的義(申9:5)。摩西在10:15再次回到這一思想,目的是將這思想銘刻在百姓心裡,作為對心受割禮之強烈動機(10:12)。
「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這裡的「他們」原文是單數,應作「他」,指亞伯拉罕。摩西在說到「列祖」時特別想到他,因為他是愛神的人(賽41:8; 代下20:7),也是神所愛的,是神的朋友(雅2:23;參創18:17)。 「親自」原文為「在他臉前」,指出33:14。耶和華的臉就是耶和華的顯現,他的本人。他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在他們面前鏟除強大的國,並把地賜給他們為業。 「像今日一樣」,即西宏和噩的毀滅之日,這給以色列人切實的保證,即迦南人將以同樣的方式在他們面前被拔根。因此,「今天」一詞並不意味著迦南人當時已經從他們的土地被拔根。
4:39-40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上天下地惟有耶和華是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我今日將他的律例和誡命吩咐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樣,以色列人便知道並定下主意,只有耶和華才是天上地下的神。他們要遵守他的誡命,以便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能在美地常久安居樂業。「得以長久」כּל־היּמים ,意即在所有未來時間(參出20:12)。
4:41-43 「那時,摩西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出三座城,使那素無仇恨、誤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在曠野高原之地的比悉屬流便人,基列的拉末屬迦得人,巴珊的哥蘭屬瑪拿西人。」
約旦河東逃城的選擇。選擇約旦河東逃城一段,被插在摩西的第一段話和第二段話之間,原因無他,只因摩西照民35:6,14之神的命令,分別這些城。其目的不僅為完全分別那地,徹底宣告約旦河另一邊的兩個亞摩利人王國的擁有權,並且立下遵守神的誡命的榜樣,把這責任和實行擺在百姓前,使他們效法跟隨,忠心遵行摩西擺在百姓面前的律法。有認為本段既沒有出現在民數記34-36章,又不屬該段,故與申命記19章中的規定相抵觸。這理論有一點基礎。「向日出之地 היּרדּןעבר,」如民32:19;34:15中的מזרחה,乃更詳細的說明地點。
關於42節內容,參民35:15。被分別為逃城的三個鎮是比悉,拉末,和哥蘭。 「曠野高原之地的比悉, 屬流便人,基列的拉末屬迦得人,巴珊的哥蘭屬瑪拿西人」。「高原之地的比悉」,即在平地上的土地(關於亞摩利平原,參申3:10)。這利未人的逃城,在約20:8;21:36和代上6:63提到,至今尚未被發現。 它可能是瑪加比書說的Bosor(Macc。5:36),也可能是Robinson提到的Berza(Pal。App。p。170)。根據古遊記Onom的說法,基列的拉末,(即拉抹米斯巴,參書20:8和13:26)位於非拉鐵非以西15羅馬里或6個小時路程(Rabbath-Ammon) ;因此,很可能是現代之Salf,距離今日約但首都阿曼(Ammân)有六個小時路程(參 v。Raumer,Pal。pp。265,266)。 巴珊的哥蘭,據猶西比記載,在他時代在Batanaea仍有一個很大的村莊,該地區因其得名,稱為Gaulonitis 或Joan。但自此以後即未被再次發現。
44-49 節—宣告對律法的論述
「這是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對他們講說的法度、律例和典章,在約但河東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亞摩利人的兩個王,在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連山,就是黑門山。還有約但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首先,在44節,說出標題:「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然後,在45,46節,說明這律法的主要特徵:「法度、律例、典章」(參4:1),並附摩西說這話的地點和時間。 「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原意不是「他們出來之後」,而是「在出來之時」,在到達旅程目標之前,即當時他們仍在約旦河的另一邊。「在約旦河東伯毘珥對面的谷中」(36節)。 「在住希實本之亞摩利王西宏之地」,即已在主賜給他們為業的地上。這些地方乃是初熟果子和預嘗,它們說明神將履行他全部應許。為此摩西再次(雖然簡短地)提到如何打敗亞摩利兩個王,並如何征服他們土地。正如他在申2:32-36和3:1-17中所做的一樣。關於48節,參3:9,12-17。「西連山」(Sion),即黑門山(參申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