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修民法!滿18歲「可自主結婚」 最快2023年上路,
行政院今(13日)將討論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的成年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
並且基於男女平等,男女訂婚年齡調整為17歲,結婚年齡為18歲。
也就是說,只要年滿18歲就可以不必經過父母同意結婚。
文引自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813001853-260407?chdtv
但婚姻對一個人人生的影響相當大,
怎樣提升婚姻的健康指數,讓兩人穩固又長久,
不早結,不早離,長長久久恩愛,趕快來收藏參考這篇~~
專門輔導婚姻的美國心理醫生Neil Clark Warren說到,
過了欣喜若狂的戀愛期,結婚之後生活在一起,才知道彼此表達意見的方式、解決問題的方法、生活習慣、對許多小事的看法,都不盡相同。
不知為何,這些不同之處在熱戀時,居然被他們忽略了。
這些夫妻想知道,為何一段滿有希望的關係,會落入痛苦的深淵。
新聞報導,日本離婚率逐年攀升。
對年輕一代的日本人而言,離婚不再是難以啟齒的話題。
去年更有人策劃『離婚典禮』,讓怨偶昭告天下,藉此揮別過往,各自邁向新的人生。
這位資深的臨床心理學家得到一個結論:
許多人盲目掉入婚姻,沒有真正認識自己,以致選擇不適合的對象。
他特別為此寫了一本書,教導單身者在婚前作好功課,選擇正確的結婚對象。
我相信這本書對單身者有一定程度的幫助,但畢竟世上沒有兩個性格和想法完全相同的人。
就算找到相似度高的配偶,在生活中還是會有一些需要磨合的部分。
所以,婚姻的問題不是『同』或『不同』,而是『愛』或『不愛』。
婚姻能否走下去,關鍵在於起初的愛仍否存在。
如果有愛,就算因個性不同或觀念差異而產生痛苦,兩人會尋求解決之道。
但若其中一人或兩人失去起初的愛,就會毅然決然放棄婚姻
(這不包括遭受配偶暴力相向或精神虐待的人,以及為利益或特定目的而結婚的夫妻)。
在大多數的情形裡,離婚只是宣告:我們不願再愛。
離婚,比重新彼此接納相愛、維持婚姻簡單多了。
事實上,離婚非但沒有把痛苦除去,反而造成更多的憂鬱和苦毒。
『揮別過往,邁向新的人生』,只是對離婚之後生活的一種憧憬和想像,因為基本面的生命問題尚未解決。
兩性專家吳娟瑜分析,
『原本愛一個人,是應該「按照對方能夠接受」的方式來相處,
但現代人大都是按照「我的需要」來愛一個人,
這樣就會產生出入,造成相處上的困難。』
這種以『我的需要』來愛人的方式,並不是真正的愛。
真正的愛是無條件的,超越自我的。
就如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說的: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
不作不合宜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不因不義而歡樂,卻與真理同歡樂;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愛是永不敗落」
這樣的愛不是來自人天然的愛,而是來自神那永遠的愛。
接受這愛湧流的人,才能以這樣的愛來愛自己的配偶。
有一首歌是這樣寫的:
『頭一次的愛,最甘甜的愛,耶穌,耶穌,我的愛。
超過一切真實的愛,竟然臨及我;
甘甜的愛,最真實的愛,耶穌,耶穌,我的愛』
如果您的婚姻健康指數一直往下降,不妨跟這首歌的作者一樣,
放下自己的悲傷和作為,單純並信託的回到愛的源頭,
讓祂替你解決所有難題!
想了解更多,點此看 婚姻的幸福之路 https://www.luke54.org/view/1060/11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