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國軍由信號彈改進,施放了第一次的國慶煙火。從此就成了慶祝雙十國慶不可或缺的重要活動了。五十年後,蓋起了101大樓。2004要跨進2005的那一年,施放了跨年煙火。一年又一年,在民眾的讚嘆聲中,每逢情人節、燈會…等,只要經費足夠,政府就為大家再加碼一場。
我問女兒說:「如果你是煙火,你希望被用在哪一場呢?是有意義的國慶?歡樂的跨年?浪漫的情人節?還是傳承的燈會?」
女兒很狐疑的看著我,回答說:「有差嗎?」
我想她的意思是,反正啾~一下就沒了,有什麼好計較的。
想想,人的一生不也是這樣?啾一下就沒了。許許多多的人總在百轉千迴後,才悟得「人生苦短」的遺憾。那麼,短暫的人生,應該不要太計較?還是反而該讓它燦爛一次呢?
親愛的,這一件事你們卻不可不理,就是在主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彼後3:8)
如果以「千年如一日」的標準,我們不滿百年的年歲,連一日都不到,真是煙花一現而已。但是,如果以「一日如千年」來看,就算我們信主、愛主只有一日,那就是「千年」啊!是非常有價值的!
所以,親愛的,…當殷勤,得在平安中給主看為無斑點、無瑕疵的。(彼後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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