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姊妹來信,問了我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一個(在同一處教會聚會的)姊妹,在教會見到你,假裝沒看到,或是你主動去向她打招呼,她也不太理你,除了禱告,你會怎麼處理?不知在你身上,有類似的經驗嗎?
我想,大多數的聖徒,都有過類似的經驗吧!只是,你是哪一邊的角色而已。大多數的人都是「不被理」的那一邊,因為那邊的狀況,人很容易察覺,感覺很受傷。「不理人」的那一邊,通常不大有感,因為不太會承認。
今天被姊妹這麼一問,我要承認,我曾是「不理人」的那一邊。
我因患有肌痛症,常常把注意力用在對抗我的疼痛,對於周遭的人事物經常是視而不見,常常闖禍,也常遭人誤會。我身旁的弟兄姊妹現在大都知道了我的病症,不僅體諒我,還會幫著我解釋。
但多年前,有一個事件,讓我無法忘懷。
有一天,丈夫在路上問我:「你沒有看見剛剛走過去的人是誰嗎?人家有跟你打招呼。」
我回答:「沒有。真的沒看見。是誰?」
丈夫回答了一個名字,那是一位好不容易才恢復聚會的姊妹,並且聚會還沒有很穩定。我聽了有點擔心,不知她會不會因此覺得教會裡的人很冷漠,又不想來聚會了?
我心為此忐忑許久。那時我還不知道我自己的病症,所以也不知道要怎麼向那位姊妹解釋。後來,在禱告中,主要我不要胡思亂想。我才平靜了下來。
過些時日,有一回散會後,我正跟一位姊妹談著重要的事,突然有人從後面拍了我一下,我回頭看,一下子沒想起那人是誰,只知道是位姊妹,就禮貌性的點個頭,繼續跟人談事情。
等我談完事,慢慢的才想起,剛剛那拍我的人,不正是那位「我沒看見」的姊妹嗎!真是糟糕啊!這事發生在什麼人身上都好,就是不能再發生在這位姊妹身上了!主啊!我怎麼可以犯兩次這種錯誤呢?我急著找人問她的電話,想向她解釋我的無心過錯。
正當我急得像隻無頭蒼蠅亂竄的時候,主在我裡面強烈的「禁止」我。主不是強烈責備我,是強烈的禁止我,禁止我去做任何的解釋。
我告訴主:「主,我不是怕被誤會。我被誤會沒關係,但是,我不能害得姊妹受傷。如果她因此不來聚會了,我不僅虧欠她,也虧欠一直在照顧她的聖徒們。我沒法擔這樣的過犯!」
主一句話也不再說。主不要我解釋,祂也不解釋。我只得含淚平靜下來,除了禱告,什麼也不做。
那姊妹後來斷斷續續的來聚會,我一直沒有與她太熱絡,她也不再特別跟我打招呼。後來她漸漸穩定了,我也慢慢的跟她熟了,但我仍沒有提過這一件事。
現在的她,甚至會傳福音,服事人了。我與她,就跟所有的姊妹們一樣,沒有任何疙瘩,也沒有特別好。
這一個事件,就這樣在我自己裡面經過了好些年。我終於懂得,主當初為何不讓我去做任何補救的工作。主要我們每一個聖徒都學會一件事,那就是,教會不是一般的社會團體,人來到教會,並不是來社交的,更不是讓我們來被別人注意或被別人寵愛的。
這並不是說教會裡就不用注意禮貌,弟兄姊妹之間就不用彼此相愛了。不,彼此相愛乃是主對我們最高的命令。我們的彼此相愛,不是你黏著我,我黏著你,更不是用人情世故來堆砌。我們的彼此相愛,更多的是表現在彼此饒恕上。
所以,我想告訴問我問題的那位姊妹:不管是你誤會了她,還是她誤會了你。誤會,從來都不是我們該解決的問題,因為那是來自對頭的詭計。
我們只有一個問題要解決,那就是我們的心。
我夠清心嗎?我只單單討主歡心嗎?如果我的心受傷了,我是找主?還是找人?不管別人愛不愛我,我都能愛主所愛的神的兒女嗎?
願主修直我們心中的道路,使我們用主的愛來寬容,來等待。主給我們的愛是最高等的愛,最高等的事物,需要更久的時間來形成。更願我們一路忠誠到路終!阿們!
願主修直你們心中的途徑,引導你們的心,進入神的愛以愛神,並進入基督的忍耐以忍耐。(帖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