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欠我26.6萬。」
那天,我們在一家小吃店,先生剛點完餐回到座位上,就被我突如其來的一句話嚇得一臉錯愕。我笑著叫他回頭看牆上的新聞,電視正播著內政部公布:結婚的平均花費是26.6萬元。他這才鬆了一口氣。
我問他:「你當初娶我的時候,花了多少錢?」
他搖搖頭傻笑——所以啊,他現在欠我26.6萬呢!
我們的婚禮,不能說完全沒花錢,畢竟結婚證書、詩歌單張多少還是要一點成本的。但除此之外,幾乎真的沒什麼花費。
我們是在教會裡結婚的,沒有場地費,婚宴是弟兄姊妹親手預備的愛筵。沒有婚紗,自然也沒有婚紗照。沒有收紅包,讓公司女同事大為驚訝,竟然很貼心地集資送我厚、薄兩套洋裝,作為賀禮,好讓我當天也能穿得體面、美美的。
婚戒,是婆婆從國外寄來的,因為她因故無法回台,便說至少要出這一份心意。我還記得,結婚當天,我媽媽比我還喜氣洋洋。她在婚禮前拿出一條金項鍊和一支口紅,硬要我戴上、抹上。我原本不肯,是教會裡的師母在旁勸我:「那是媽媽的心意,要聽話。」我才點頭接受。
結完婚後,沒有蜜月旅行,就照常過教會生活。那時我堅信,享受主比什麼旅行都更喜樂;結婚不在乎花多少錢、不在乎繁文縟節,只在乎有沒有主。我豪邁地宣告:「我不要愛世界,我有主就夠了!」
事實上,沒有花錢辦婚禮,也並沒有壞了這段婚姻。二十年來,因著有主,婚姻生活越來越甜,令人稱羨。但說真的,我當初真有那麼豪邁嗎?
唉,說來慚愧。這些年來,我做過不少類似的事——打著「愛主」的旗號,其實做的是讓自己輕鬆、省事的選擇。每每被主光照識破,也只好舉白旗投降,悔改認罪。
「愛主」當然沒有錯。但它從來不是我們用來誇口的理由,也不是拿來暗暗貶低別人「不夠愛主」的標籤。「不要愛世界」也沒錯,但它更不是我們可以便宜行事的藉口。
當年那樣的決定,說是出於愛主,其實更多是因為我不喜歡處理那些瑣碎麻煩的事罷了。
有首詩歌說:「主舉愛旗遮蓋我們。」舉愛旗的,是主;不是我們。但我常常反過來,舉著「我愛主」的旗,讓別人沒辦法反對、只能照我的來,這樣事情就方便了——方便,但那卻是寬門大路。
真正的基督徒,是走窄門、行狹路的。我們應當活出那種「只知傾酒,不知飲酒;倒出生命,使眾人得舒暢」的生命光景。
聖經中對婚姻的評價極高。以弗所書以丈夫與妻子比喻基督與召會;馬太福音用婚筵預表國度;啟示錄更說,我們是等候基督來迎娶的新婦!
所以,結婚不能不看重。至於該花多少錢、該怎麼辦理,每人情況不同,沒有統一標準。但我明白幾件事:
不要追求讓人稱羨的奢華婚禮,而要籌備一場讓親友在主裡同得喜樂的婚禮;
不要堅持自己所謂「愛主」的看法,而要學習柔細地顧到身邊那些愛我們、關心我們的人;
不要怕麻煩,因為愛總是願意付代價的。
幾年後,輪到我為孩子籌備婚禮時,我一定要牢記這些話。求主幫助我,讓我不要再隨手拿起那面「愛主」的旗子,遮蓋自己的懶惰或固執。
願主,永遠是那位舉愛旗遮蓋我們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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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帶我進入筵宴所,以愛為旗在我以上。」(歌2:4)
「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毀壞的,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的,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