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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職場時可說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在禱告中,想起一位老師送我的一處聖經經節:『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119:105)雖然我們無法知道人生漫漫長路上所會遇到的事,但神能作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這意味著只要我們往前的每一步都是在祂的光照下,我們必看見腳下是主所保守的路途,祂會帶領我們直到人生旅途的末了。
在學時姊妹們曾叮嚀過我,基督徒在職場上『要靈巧像蛇,純真像鴿子。』(馬太10:16)意思就是應對各樣的人事物要靈巧,但其中的動機與存心要單純。在職後才發現自己的反應並不敏捷,常希望自己能舉一反三,但總是後知後覺。由於覺得自己的表現並不亮麗,使我更倚靠主的話,不論對方是客戶、同事、主管或老闆,我都特別注意自己的言語,就如以弗所書四章29節說到:『敗壞的話一句都不可出口,只要按需要說建造人的好話,好將恩典供給聽見的人。』
有一次,主管問我進公司的心得和對這個環境有甚麼看法,我當時心中湧出腓立比書二章4節:『各人不單看重自己的長處,也看重別人的。』因此我帶著感謝,說出對公司及帶領我的同事珍賞的言語,並且告訴主管,聖經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18節說到:『要常常喜樂,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裡對你們的旨意。』後來,我得知主管認為我不聰明,但很認同我的態度,覺得這樣單純的心是一件可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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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乃是一生在學習倚靠神生活,雅各書二章22~24節說到:『你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同工,而且信心本於行為纔得完全;這就應驗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得稱義是本於行為,不是單本於信。』神以祂的話為公義,人因信神而得稱義,這公義不在於世人眼中的表現,人需要以意志配合神的話,好使人有神的形像彰顯祂。
在公司一年多以後,來了一位新進的同事,他之前的公司就是我面試過的第一間公司。在與同事們談話中,得知每間公司運作的方式大有不同。就以新進同事之前的公司來說,每個人只負責一個案子的部分區塊,屬於生產線方式的運作。我們的公司是讓每個員工多方面的學習,每個人需要完整的負責一個案子,再藉由會議加以研討,以求更好的品質。我很感謝主並沒有我在第一次面試時就被錄取,而是帶領我來到現在的公司,使我能在這個行業中有更多的學習與經歷。
實實在在只有主耶穌知道甚麼才是最適合我們。父母生了我們,但這位神造了我們,祂知道我們一切的需要。不要怕,只要信,基督徒有個特權,就是凡事可以藉著禱告,從天上的父得著加力,不論我們在世界的哪個角落,只要呼求『哦,主耶穌!』祂就在靈裏將平安喜樂加給我們。
(洪郁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