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父母因工作忙碌,又要照顧四個孩子與年邁的爺爺奶奶,於是我被訓練得極為獨立,什麼事都自己解決,也因此與家人的關係缺乏溝通與連結。
國中時,我誤交損友,常與不良少年混在一起。下課後,只要有人吆喝一聲,我們就去打架。有一次情況特別嚴重,我甚至必須出庭上少年法庭。父母雖然沒有嚴厲責罵,卻默默地為我賠上八千元醫藥費。雖然他們不再提起這件事,但我知道自己傷透了他們的心。那次之後我表面變乖了,內心卻依然空虛,仍時常與那群狐群狗黨廝混。有時半夜跑出去放鞭炮被警察追,也在學校裡抽菸、喝酒,染了一頭金髮四處遊蕩。對父母、對老師而言,我成了令人頭痛的孩子,幾乎快被放棄。
上高中後行為有所收斂,卻開始追求「戀愛學分」。我談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歷時三年,最終卻因為人生方向不同而分手。那段時間我傷心欲絕,多次自殘,卻依然無法走出情傷的陰影。

考上大學後,我想證明自己即使沒有愛情,也能活得精彩。於是積極參加各式社團,立志成為能文能武的十項全能女生。我經常與社團同學相約夜唱、吃海產,觥籌交錯之中總是喝得爛醉才回宿舍。隔天再拖著疲憊的身體上課。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一年半,漸漸地我感到厭倦。外面的玩樂填補不了我內裡的空虛,每當夜深人靜,孤獨感便如潮水般湧來,使我輾轉難眠。我甚至開始每週靠酗酒麻痺自己,渾渾噩噩地過了一段時間,最後甚至對活著失去了盼望,時常萌生輕生念頭。
直到有一天,我下課後準備回宿舍時,遇見了系上的教官。她是基督徒,邀請我一起吃飯,後來才知道那是一場福音聚會。聚會中,眾人歡唱詩歌,人人臉上都洋溢著一種難以言喻的喜樂。還有一位年長的師母立刻將電話與地址寫給我,邀我到她家坐坐。我感到無比訝異,這裡的人竟這麼溫暖親切。在我心裡,忽然有個聲音對我說:「接受主耶穌吧,祂是你要找的出路。」那一天,我單純地受浸得救,接受主作我的救主與生命。
得救之後,我開始讀聖經,無論是價值觀還是生活態度都發生極大改變,生活也變得有規律。聖靈開始在我裡面動工,使我看見自己從小到大所犯的種種罪行。主強烈地對我說話,要我一一認罪。對父母、對家人、對朋友、對師長……我都逐一向神認罪。從騙人、打架、辱罵到偷竊,每一件事我都懊悔承認。那段時間,我經常痛哭流涕,常在認罪中悲傷、也在認罪中釋放。這樣持續了三、四個月,我才感覺自己真正從罪中得著釋放。那時我深刻體會:愈認罪愈平安,愈認罪愈親近神。
此後的求學路上,我緊緊倚靠主,也與弟兄姊妹一同奔跑天路。是主的拯救,讓我脫離過去;是主的憐憫與揀選,讓我重新學會生活、努力讀書,並最終考上第一志願的研究所。
如今回首往昔,我只有滿心感謝,並高唱那首詩歌:
「驚人恩典!何等甘甜,來救無賴如我!
前曾失落,今被尋見;前盲,今不摸索。」
(詩歌第247首)
(古涵詩)
原題:〈恩典奇妙救無賴 聖靈作工脫惡事〉
出處:高雄市召會週訊第1428期(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