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弟兄已結婚五年,這五年來我們生了兩個孩子。在生第二個孩子時,我辭掉了工作在家照顧孩子。
弟兄在召會的服事中,生命有一點的成長。雖然如此,但我們的爭吵總還是不斷,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有時都吵到想放棄這段婚姻的地步。但是,總有神的使者、召會中的聖徒適時地來看望;有時來勸勉,有時來供應(宵夜),最寶貝的是他們到最末了,總是要我們跪下來跟主禱告。
藉著這樣的陪同,我和弟兄知道:很多大小事需要先帶到主的面前問問祂,不要直接硬碰硬地爭吵。
前幾天,我和弟兄因著對金錢價值觀不同而有了前所未有的爭吵。因著這樣我非常過意不去,甚至一度覺得無法再原諒他,許許多多不好的念頭都浮現我眼前。但因著自己不夠敞開,所以也不知道人生的下一步要怎麼走下去。
剛好那幾天參加了一場結婚聚會,在聚會中一位弟兄說到:
「我們所要找的另一半,不是要找一位與我們一樣的人,而是要找一位能讓我們更多得著基督的人!」
他也說到:
「要永遠記得對方是你的十字架,但你不要成為對方的十字架。」
雖然這些話在我裡一直提醒我,但我覺得憑著我的現況,真的心有餘而力不足!
然而在那一天後,主並沒有放我過去,祂讓我看見了一個故事。
馬太福音18章21~35節:
當下我覺得非常的羞愧,我其實就是那一個惡奴僕,主已赦免我一切的罪,但我出去見到人就「揪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你所欠的,都要償還!」主在這裡,讓我看見了我的態度是多麼的可怕!
藉著這樣的提醒,使我不敢隨意地發怒。我知道主愛我們勝過一切,我難道不能也愛祂所愛的嗎?
感謝主,藉著這些事,讓我更認識自己也更認識主。在世界上沒有一個人能改變另一個人,唯有主能,感謝主。
(新北市召會 伊馨姊妹)